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434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尧159505639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青年教师周转公寓(1-9层)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3428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2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1-9层
租赁面积约(㎡) 10829.09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60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押金 6个月成交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离宿舍区近,房屋完好,配有餐饮、客房等设施,目前在校师生规模约1.3万人左右(每年下半年学生约4000人离校实习)。校园南门外面有同类公寓,近地铁1号线,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00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5-23
评估机构 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0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常州信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95512490R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苏财资[2024]14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特别
告知

一、承租方在进场后自行安装的监控数据设施设备,安装完成数据成功接入学校平台后,一次性支付给学校50000元监控维保单位,按规定存储至学校服务器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二、青教公寓目前尚不具备对外经营条件,承租单位负责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违规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单位负责;

三、承租单位负责1-11楼层的物业维修、公区保洁、水电费抄取、入住人员管理及学校活动、接待配套等服务以及青教公寓室内外安保及监控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周边卫生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上各类工作所需费用由承租单位支付;

四、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五、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六、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七、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十、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十一、房屋租赁用途:人才创业、住宿、餐饮服务,不得超经营范围,禁售充值储值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二、风险告知: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对出租方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

1.根据出租方教学计划,每学年第二学期大三学生外出实习,学生人数减少。教学计划可能根据国家、社会、企业要求调整。

2.出租方可能会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教学实训项目的需求设立相关经营项目以及满足有关要求。

3.邻近出租方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

4.出租方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

5.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成交后需注册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各类经营活动。

6.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各类经营网点项目。承租方需充分考虑此项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7.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

出租方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供应商优惠减免政策,出租方不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经营,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延长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校企合作业绩(须提供与高校关于人才创业或就业合作的合同)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人才项目;
三、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中餐连锁餐饮品牌(特色单品、小吃除外)运营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缺一不可且须在有效期内);
五、意向承租方须结合现状提交一份运营方案;
六、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需提供现场踏勘表;
七、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梁尧
联系电话:1595056399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29 09:00:00 至 2024-12-1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现场踏勘表;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综合公寓运营方案;
7、中餐连锁餐饮品牌(特色单品、小吃除外)运营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8、提供与高校关于人才创业或就业合作的合同;或提供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创业项目相关荣誉证书;或提供省市级官网人才创业公告的查询截图(例:https://www.changzhou.gov.cn/search/zcsearch.php#search/query=%E9%BE%99%E5%9F%8E%E8%8B%B1%E6%89%8D|site=all);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7 租赁合同.pdf
承租承诺函.doc
现场勘查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9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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