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烟墩山遗址公园公厕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asjy-xm-g-2023-0101
预算金额4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先虎0555-2323027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宇辰0555-52006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MASJY-XM-G-2023-0101
项目名称
烟墩山遗址公园公厕新建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马城管[2023]21号)
采购人
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烟墩山遗址公园
建设规模
烟墩山遗址公园公厕新建工程,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工作主要内容为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69.34平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5.7米,框架结构;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采购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人民币)
本项目经采购人确认的控制价为 531054.86元
下浮比例
12%
成交价(人民币)
本项目成交价为 469345.11 元
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已在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jy.masxmzx.com/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并从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供应商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公布的信息为准。
资料下载
1.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jy.masxmzx.com/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相关资料。
2.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7:30(北京时间)。
3.资料下载无需缴纳费用。
4.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仔细审阅采购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采购单位资格要求,但参加投标的,可能会对供应商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成交人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成交价
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成交金额35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350-100)*0.7%=1.75万元;
合计1+1.75=2.75万元
应收代理服务费=2.75万元*90%=3.0556万元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400万元
0.7%

注:(1)计算后不足贰仟元的,按采购代理服务费贰仟元向成交人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
3.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4.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
5.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中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
账号:934006010035928906
注:采购代理服务费须从成交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
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4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马鞍山市雨山东路1477号(宝龙华庭)1栋410(华泰证券旁,湖东中路与雨山东路交叉口南约150米)兴马开标室。
3.供应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4.供应商单位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成交人确定办法
本项目不组织评审,若完成解密并递交报价回执单的单位不足2家,取消本次采购;若完成解密并递交报价回执单的单位大于等于2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到的本项目递交报价回执单的供应商中随机产生。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开标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系统公布的唱标顺序进行摇号,一个供应商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抽取出的供应商单位,不具备本公告中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的,按照本项目系统公布的唱标顺序序号顺延,若顺延至最后一个号码依旧无供应商单位具备资格要求的,继续从本项目系统公布的唱标顺序序号1号开始顺延。
3.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masxmzx.com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合同文本
详见合同附件
履约担保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是;√否
特别提示1
(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jy.masxmzx.com/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并从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及采购文件获取详见《兴马电子交易系统-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系统登录、文件获取、报价回执单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在线操作等要求详见《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asxmzx.com/)首页-资料下载-投标人专区-《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399698592)。
(3)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评审现场。
特别提示2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供应商从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视为已参与并下载了相关资料。供应商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采购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供应商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供应商单位不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能力,采购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总价(无需清单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控制价清单项各项同比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的金额除外)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没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的,按照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工程量清单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的,按照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后的成交价与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金额后的控制价的比例下浮。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韩先虎
电    话:0555-2323027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何宇辰
电  话:0555-520069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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