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山口村清风湖湖驳岸打造事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8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j【2023】18号
预算金额4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迦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871-68789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山口村清风湖湖驳岸打造事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J【2023】18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山口村清风湖湖驳岸打造事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886006 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县街街道雁塔村民委员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人民币438860.0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山口村清风湖湖驳岸打造事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街街道雁塔村委会山口村清风湖湖驳岸打造事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2021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或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
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间任
意3个月的社保、税收缴纳凭证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该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8时30分到 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06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迦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0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迦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06
号)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时间为 2023 年04月14日至2023 年04月21日,每天上
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到云南迦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保
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06号)购买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交由代理公司核验。
3.磋商文件费800 元/份,不提供邮购服务,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县街街道雁塔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宁市县街街道礼义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迦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06号
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871-6878990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斯雨(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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