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37.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7.9万元
招标公司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10-57658768
中标公司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53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安装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安装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4-02-27~2024-02-29
三、招标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六、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e0055786@chnenergy.com.cn
七、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八、针对恶意异议、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异议投诉情形。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02-27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安装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锦界600MW沙柳生物质破碎磨粉耦合燃煤机组降碳发电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安装工程
二、公示时间:2024-02-27~2024-02-29
三、招标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5379030 | 5863161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六、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e0055786@chnenergy.com.cn
七、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八、针对恶意异议、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异议投诉情形。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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