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冀东油田2024-2027年度船舶保运(滚装船1)服务二次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冀东油田2024-2027年度船舶保运(滚装船1)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4-2027年度船舶保运(滚装船1)服务已由项目单位批准,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冀东油田2024-2027年度船舶保运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船舶主要从事冀东油田作业海域各人工岛之间油田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及人员运输。由于各人工岛之间没有桥梁连接,油田生产、生活物资无法正常供应,需要使用运载车辆的滚装船或渡船(以下统称为“滚装(渡)船”)进行日常运输。所需要的滚装(渡)船要具备适合冀东海域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全年适应冀东海域航行,保证驾驶车辆能够安全上下船,满足车辆上下岛需求。
2.2 招标范围:冀东油田海上探区各人工岛之间油田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及人员运输。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调价相关条款等变更协商不一致,则解除合同不再续签);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4.本项目估算金额:5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船舶公司必须为船舶实际经营单位;
2.资质要求:
2.1船舶公司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具备合格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危险品运输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船舶所在船籍港或招标人所在地海事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2船舶公司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具备合格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危险品运输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船舶所在船籍港或招标人所在地海事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水路运输许可证》及《船舶营业运输证》营业范围均不适用于招标人所在的作业海域,须承诺中标后30日历日内取得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备案或者取得国内沿海通用营运手续,满足招标人所在的作业海域要求,且所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4投入船舶具备合格有效的船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吨位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营运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运合同或结算发票或营运航线批准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⑤近三年未内出现违法、重大违规,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6.人员要求: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配齐相关机构及管理人员,配齐与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和船员等,船长、轮机长和船员必须具备海事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要具备两年或以上海上实际岗位工作经验;
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7.1 船舶仅有一层载车甲板,具有艏门或者艉门,其作为车辆跳板应是直跳板并沿船的长度方向设置;
7.2 4m≤船舶艏(艉)门宽度≤8m;载车甲板限高≥4.5m;
7.3 船舶参考载货量≥300t,单车载重量≥50t;
7.4 冀东海域船舶满载吃水≤3.0米(包含船底仪器总深度);
7.5 船龄为20年(含)以内。船舶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7.6 设计航速8节及以上(主机额定总功率不小于400KW);
7.7 船舶以柴油机作为主机,至少具备两部主机及两部舵机;
7.8 油舱舱容表真实有效,有设计或计量等相关部门的审核盖章;
7.9 船舶航区为沿海及沿海以上航区;
7.10 船舶配备通用报警器、探火报警器;
7.11 船舶至少具备磁罗经、雷达、GPS导航仪、AIS、测深仪、气象接收仪、搜救雷达应答器、2台及以上VHF双向无线电话设备;
7.12 按照《系固手册》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地令、系固链和掩木;
7.13 发动机排气管须安装防火网(罩);
7.14 船舶文件应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油污染应急计划等船舶文件;全部船员配齐,证书齐全有效适任,以及船舶保险单副本、船舶油污险及船东对船员责任险保单副本;
7.15 滚装(渡)船上层建筑设计适于靠泊高桩码头,即二层及以上的上层建筑宽度不超过主甲板外舷;
7.16 具有主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消防员装备至少1套;
7.17 客舱具有制冷和供暖装置;
7.18 向招标人提供部分船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船体说明书、轮机说明书、总布置图、舱容图;
7.19 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
7.20 保险要求:船舶公司应为船舶投保船舶一切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船员险,乘员险(每座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为油轮及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7.1~7.20”项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任一项未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7.21 配备有司机休息室;至少一部固定电话或固定手机;至少12枚认可的救生信号,4套抛绳器;安装视频监控;船舶机舱配备内循环冷却系统;灭火器、救生艇/筏、救生衣/圈等消防救生附件应满足船舶检验机构或中国船级社要求;保温救生衣船员每人一套;各客舱内有电视、视频;曹妃甸海域海图、航海书籍、潮汐表、发动机说明书;船章、量油尺、安全网(至少3*3米)、攀爬网(至少3*3米)、2副救助用长柄勾、3米长防滑扶梯(至少单侧有扶手)。
技术要求中第“7.21项”,中标后15日历日内配备到位,并使其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且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投入使用前,招标人对第3.21项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查验,有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技术要求中第“7.21项”,中标后15日历日内配备到位,并使其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且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投入使用前,招标人对第3.21项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查验,有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之后半年内沿船的长度方向加装艏门或者艉门,实现双开门,改造费用由自行承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23:59:59时至2024年2月26日0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8689。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邮 编:063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电话:/ |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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