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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南安溪美支行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南安溪美支行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南安市溪美街道新华街店面。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止。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用于出租的房屋为自有房屋,提供出租房屋自有产权证书原件,产权不存在纠纷或瑕疵,不存在抵质押情况;
3.在我方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建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四、服务内容
南安市溪美街道新华街店面出租给我方作为营业场所使用,租期4年。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出租方应完全保证其租赁房屋所有权、出租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方购买获得的使用权不受出租方对外权利纠纷的影响。因出租方房屋所有权、租赁权瑕疵而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2.出租方在约定交房日期(2024年10月9日)前将达到约定交房标准的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出租方如未按期交房的,租赁期顺延。
3.房屋质量及交付要求
(1)主体结构:无质量问题,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内部设施:搬离内部现有物资、移除杂物、非独立产权,由我行自行砌隔墙;
(3)给排水:单独有水表,水费无拖欠,运转正常,排水通畅无堵塞、无漏水;
(4)强电:承租方所需负荷容量的三相电入户,有单独电表,运转正常,电费无拖欠,电线合格、线径大小满足用电需求;
(5)弱电:电话、网络(含监控)有接口,网络及电话线需通畅入户。
(6)消防:整栋建筑有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4.租赁房屋仅作为银行经营使用,承租方办理与经营有关的事项时,出租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积极协助承租方办妥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等手续。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安装电话、专线、空调以及其他有关设备时,出租方应给承租方提供便利以及必要的合作。
6.租赁期内,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做好房屋装修期间的物业协调、二次消防审批等涉及出租方需要配合的工作。
7.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将房屋进行出售,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且房屋买卖不得影响本租赁事项执行。承租方因经营决策、网点规划迁址或其他原因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应据实退还。
六、服务供应安排
租赁期限为4年。
七、材料上传要求
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
八、报名步骤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投标资格,请知悉。
2、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3、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龙集采系统操作问题可查看网站“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181908进行咨询。
九、注意事项
1、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为建行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
2、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4、我行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征集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原因解释。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十、联系方式
龙集采技术支持电话4009181908
采购部门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595-22163759
需求部门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95-22163531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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