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智能蓄能自发光太阳能地标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智能蓄能自发光太阳能地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智能蓄能自发光太阳能地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3-10002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98951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捌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智能蓄能自发光太阳能地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3989510.00 | 398951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15日历天
地点:怀化市会同县
方式:按照采购人指定路段,完成安装、调试并现场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通过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结论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不计息。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详见合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29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乙方:湖南金旭发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谭辉
委托代理人:丁祖祥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731-85525810
传真:/ 传 真:/
地址:会同县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金辉大酒店南
楼7楼写字楼南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