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公司部分场站集控子站服务器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部分场站集控子站服务器及配套软件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集控中心一期(金风科技系统)于2015年建成投运,二期(南瑞继保系统)于2020年建成投运,集控中心二期建设时为节约投资成本,将一期部分服务器利旧放置子站端使用。目前利旧服务器运行年限较久,4台利旧服务器(齐岳山风电场一期1台、九宫山风电场1台、花山光伏2台)出现宕机的情况,导致子站端安全Ⅰ区、安全Ⅱ区数据采集传输链路中断,影响子站实时生产、电能计量、功率预测等数据的上送,集控中心无法远程监视故障子站。现计划采购新的服务器及配套软件进行更换,以保证子站端安全Ⅰ区、安全Ⅱ区数据业务正常上传。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计划采购4台套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采集软件等,完成集控子站与集控主站(集控主站使用南瑞继保PCS-9700 RECCS监控系统)数据采集链路调试工作,实现齐岳山风电场一期、九宫山风电场、花山光伏子站端安全Ⅰ区、安全Ⅱ区数据业务正常上传集控中心。(具体物资详见“第五章 报价清单”)
2.3交付地点:新能源公司所属各风电、光伏场站。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子站设备到货,90天内调试完成。
2.5其他要求: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网络设备销售及安装调试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完/竣工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12 月 7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7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 9 时至2023 年 12 月 8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等行为均视为相互串通报价);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23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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