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胶州湾综保区智能物流仓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金额
502.4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2.43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诺安绿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红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聚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智超0532-677307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青岛胶州湾综保区智能物流仓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1/06 16:45:26 | ||
项目名称: | 青岛胶州湾综保区智能物流仓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河套街道田海路北、兴开路东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20%,银行贷款8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5024300元 | 工程造价: | 4318576.43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116个 |
计划文号: | 2307-370214-04-01-143387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诺安绿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红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85353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诺安绿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服务中心424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红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6853531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聚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陈智超、吕莉莎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7730799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07-370214-04-01-143387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总共购置2116块57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16.7KWP,本项目不使用国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不使用工(中)频炉。本项目不购置燃煤锅炉,不是“两高”(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本项目利用青岛胶州湾综保区智能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屋顶选用规格为57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110kW、60kW、5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装机容量为1216.7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 2.招标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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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2.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班子负责人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 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限设计与施工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八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同类工程要求 1.1 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1.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1.3 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430 万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 7 万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要求 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430 万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 7 万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总投资500万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理项目。 |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11-28 09:30 | ||||||||||||||||||
十三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红,联系电话:0532-66853531,邮箱:dcxzshangwu@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二路金岭片区社区服务中心424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7763176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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