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厂内车辆辅助生产搬运劳务外包(包含自带车辆设备本体及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厂内车辆辅助生产搬运劳务外包(包含自带车辆设备本体及维修保养)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 工程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民营科技工业园内
2、 工程规模:年约27万方。
3、 计划工期:365天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序号 |
作业项目 |
作业内容 |
备 注 |
1 |
板材转运 |
生产线下线产品及废品转运 |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已打包产品的入库、出库、装车、移库等作业 |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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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板材退库改包及转运外仓 |
已经入库产品因甲方原因需要退库改包以及公司内产品转运至公司外仓库 |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3 |
化工原料及生产辅助材料搬运和卸车 |
生产用化工原料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的搬运、卸车等需要叉车作业的事项 |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4 |
木材原材料转运及投料 |
枝桠材抓料转运及投料,木片装载转运及投料(含从堆场转运到木片库),燃料棚抓料转运及投料 |
含现场、转运路线、投料口的卫生打扫清理 |
5 |
燃料搬运、取样配合、上料 |
热能中心各类燃料的搬运、堆放、上料等 |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不计费用。 |
6 |
各排料口废料转运和配合装车 |
生产线排废料口、碎料、板材边条、污水污泥、水洗工段水渣污泥等清理转运和配合装车,沿途撒漏的,要进行二次清理 |
需使用带盖的铲车清理;含区域的道路清理;不计费用。 |
7 |
热能中心炉渣清理和配合装车 |
炉渣负责清理至指点地点和配合装车 |
含出渣口,运行线路的清理 ;不计费用。 |
8 |
备品备件装卸车 |
按要求装卸到指定地点 |
不计费用 |
9 |
卫生 |
自身作业区域内环境卫生清理和配合甲方开展临时性厂区卫生清理 |
含道路、水沟和绿化带等;如卫生清扫不符合甲方要求,每次处罚500元,另外清理工作不计费用。 |
10 |
临时服务 |
因公司需要的各类临时性服务,包括协助叉板翻板、叉板改锯等 |
必须保证检修期间配合,不计费用;如不配合乙方必须全额承担甲方另外请车的费用。 |
备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二、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充足、有资质的劳务人员。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从事该类项目承包及管理经验。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其他条件:
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的材料设备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
四、 购买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购买标书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还)。
注:请有意向投标单位须通过公司账户将购买文件费用汇入招标人账户,投标人须确保投标单位名称与转账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转账时备注投标项目和公司名称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2、 招标人账户如下:
户名: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4021009000001280
开户行:工行丹阳支行
注: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委托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的其他权利义务主体仍为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
五、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2、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只是初始报价,评标小组有权与各投标人就投标报价再行协商。协商时,投标人的新报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文件报价,高于的,以原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为本招标公告截止后,由招标人统一发放,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21年06月21日9时起至2021年06月25日17时(以收到投标单位购买标书费用凭证时间为准,每个单位不限于一个标段的投标,可参与多个标段);
2、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期间内按下表提供报名资料,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处进行报名。
3、 报名电子邮箱:dyzb@cndare.com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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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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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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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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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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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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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过往主要业绩(类似项目) |
主要是同类项目 |
9 |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
300元 |
七、 其他
1、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本工程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大亚科技集团官网》(http://www.dareglobal.com/)上发布。
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工业园
招标联系人:樊志辉,15052970697
项目联系人:刘韶华,18675685538
电子邮件:dyzb@cndare.com
日期: 2021年 06 月 21 日
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密度纤维板行业有成功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1、车辆的最低配置要求如下:
1.1 7吨高叉车4台(仓库三台、下线一台入库),7吨宽叉架车1台(叉大板),7吨矮叉车集装箱装箱专用1台,7吨矮叉车1台,3吨矮叉车1台。除7吨宽叉架车这台,其它叉车都要有侧移功能。
1.2 型号50铲车1台,型号30铲2台(其中一台铲车铲斗带盖,防止铲纤维时纤维外飘)、木材上料勾机1台、型号50抓车3台。
1.3 中标方自备车辆(车辆证件齐全,保证合规运营)和相应耗材,中标方负责车辆维护保养。
1.4 原隶属于招标方的所有车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全部收回,招标方不再提供车辆给中标方使用。
1.5 车辆最低配置可为全新车辆或者二手车辆,所有配置车辆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全部配置到位,并且整个合同期内要确保足够车辆使用而不影响招标方生产。如果导致招标方工段停机、影响正常发货和影响其它临时性工作正常进行的,按合同违约处理办法处理中标方,并因此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叉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
2.1 铲车驾驶员6人
2.2 抓车驾驶员6人
2.3 叉车成品装车驾驶员4人、叉车生产下线入库驾驶员7人
2.4 勾机驾驶员4人
2.5 车辆专业维修人员1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若干
2.6 中标方如需使用原承包商的员工,需经过招标方审核通过才能使用。
3、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站招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自建厂房,并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
4、工作要求
4.1 抓车的要求
满足招标方24小时不间断作业,将招标方生产所需的木材、燃料薪材等按要求转运到招标方指定区域。
在招标方生产设备检修期间必须按招标方需要协助检修工作,必要时配合生产需要进行木材挑选。
其它工作内容由招标方相关人员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调度。
4.2 铲车的要求
满足招标方24小时不间断作业,将招标方生产所需的木片、燃料、水渣、废料、灰渣等按要求转运到招标方指定区域。在招标方生产设备检修期间必须按招标方需要协助检修工作。
其它工作内容由招标方相关人员随时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调度。
4.3 叉车的要求
满足招标方24小时不间断作业,将招标方生产所需的原料、打包材料、半成品、成品、化工原料等按要求转运到招标方指定区域。在招标方生产设备检修期间必须按招标方需要协助检修工作。
其它工作内容由招标方相关人员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调度。
4.4 叉车装货要求
满足招标方24小时不间断作业,将招标方的成品按要求装车。
其它工作内容由招标方相关人员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调度。
二、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1、作业时间:根据招标方生产需要,24小时不间断作业(招标方停机安排休息除外)。
2、作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按照招标方的调度要求、以先进先出为原则,将指定堆场区域内的木材安全、均衡、有序地转运木材,确保正常生产。
2.2、生产线下线产品及废品转运。
2.3、已打包产品的入库、出库、装车、移库等作业。
2.4、化工原料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需要叉车作业的事项。
2.5、在招标方生产设备检修期间,叉车必须按招标方需要协助检修工作。
2.6、作业内容由招标方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调度。
3、禁止新进木材不进堆场直接在机口卸料。如招标方确需新鲜木材,须经招标方堆场部经理和生产经理同意后按要求指定投料。
4、及时将转运途中散落木材分类清理。不得阻碍正常通道。
5、作业要求:将大小木片、生产线废纤维、燃料、热能、水处理及生产办公等所产生的废料按要求转运至招标方指定区域。
三、违约责任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工段停机处罚如下:
压机停产,按每小时1.0万元赔付招标方损失;月度累计停产达4小时或停产达2次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砂光停产,按每小时0.6万元赔付招标方损失;月度累计停产达8小时或单天停产达10次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备料停产,按每小时0.6万元赔付招标方损失。月度累计停产达10小时或单天停产达2次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中标方单方面故意造成招标方停产的(比如拒绝提供劳务、罢工),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直接一次性扣除保证金30万元,并另外计算停机时间造成的损失。
因中标方原因影响招标方正常发货,导致客户的货物延误8小时以上发出的,每车次扣款1000元。如导致迟延发货超过12小时或影响招标方发货超过3次的,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解除本合同的,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如保证金还未缴足,中标方应负责补足该部分金额;如给招标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的承包商到位前,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正常作业。
四、安全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符合劳动法的用工要求,法律法规有要求的其它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比如叉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
2、车辆必须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每年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注册检验(年审),因未按要求注册检验(年审)而对招标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3、中标方应按法律法规要求为其员工购买社保。
4、中标方的所有员工必须每年参加招标方组织的职业病体检,体检费用从当月承包服务费用中扣除。
5、车辆加油处由中标方自行建设,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又或可以租招标方的油罐(每年租金2千元),但要中标方修复埋地。
以上未提及的内容,详见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