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30926000047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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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经理部


临港新片区川朴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道路新建工程路面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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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川朴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沥青工程采购



















招标编号:cscec202309260000476530












临港新片区川朴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沥青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临港新片区川朴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沥青工程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分供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临港新片区川朴路(环湖三路-沪城环路)道路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自贸区

3.工程概况:本建设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工程范围南起环湖三路,北至 沪城环路,全长约1.99千米,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 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 污管道)、照明(含合杆)、绿化、海绵和道路附属工程等

4.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沥青制作、沥青的运输、沥青摊铺(包含养护)及各类为保证该工程顺利开展而发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铺路、临时便道的维护、人工修土、排水沟开挖及修复、工作面临时排水、围堰的土方工程以及所有边坡修整施工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沿途路面保洁、车辆冲洗、有关施工措施(铺设路基箱和走道板等)、地下障碍物处理(包括清障车等所有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现场对外各方面的协调、为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柴油发电机费用等

5.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工程所属行业等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 订,适用最新版本。如以上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最高要求为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确保本项目被评为 “临港新片区文明工地”和“市级文明工地”,并确保本工程质量获得上海市市政金奖、上海市优质结构等招标人认为需参与的奖项。

(2)若由于分包人原因未能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按合同价款的 2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若由于分包人原因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发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5万元,且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4)若由于分包人原因未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政金奖的,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5万元,且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若因投标人未能正确对待总包单位各类奖项评选导致未能获得相应奖项的,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5万元/次,且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5)保修及养护期两年

6.验收及计量标准: 一次性质量验收合格,确保项目顺利获评上海市市政金奖,确保项目顺利获评上海市优质结构工程 、根据承包人签发的图纸计算,计量规则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执行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在投标人工完场清且满足文明施工的条件下,月度支付70%,完工后第6个月付至80%,结算后第6个月付至90%,结算后第12个月支付至95%,项目质保期满付至100%。

8.招标主体:(华东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其他: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具备招标范围内 市政三级总承包资质资质要求;



4.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云筑网报名单位IP地址相同;

(2)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为同一人;

(3)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4)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5)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非中建股份禁止交易企业交易名单内单位;非中建三局涉诉分供方限用名录内单位;与中建三局各分、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以云筑网为准)。

6.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7. 业绩要求(按具体分包工程描述相关业绩要求)。

8.实地考察要求(如有):中建三局合格供应商且“云筑网”有履约额的,不再进行实地考察。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投标人需自行做好“云筑网”平台“企业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相关资质信息审核以“云筑网”为准。除平台资质信息外,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以下附件,无需提供线下资料。如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无需上传报名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有效的资质证书(盖单位公章)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4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6

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盖单位公章)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结合以往合作记录等因素审查资格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现象或欺诈行为;

6.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保利金融大厦C座

分公司联系人: 黄超群 联系电话: 19921031919

项目联系人:陈东、汤青春 联系电话: 15371438666 1733239788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 公司(住址: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为代理人,参与贵司 项目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 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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