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宝锦线三角山拱桥、大养线百股河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2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70019246832
预算金额14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娇0416-5026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80373
项目地址
锦州市市辖区、凌海市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锦州市宝锦线三角山拱桥、大养线百股河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70019246832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420.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宝锦线三角山拱桥位于锦州市市辖区,桥梁全长25.79米,桥面净宽9.5+2×0.5米防撞墙,中心桩号为K202+700。
大养线百股河桥位于凌海市,桥梁全长115米,桥面净宽25+2×0.5米混凝土护栏,中心桩号为K108+068。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宝锦线三角山拱桥、大养线百股河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32107001924683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公路的路面、大桥、沿线设施的大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及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③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宝锦线三角山拱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大养线百股河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投标保证金
1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4-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总工(1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各1名,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合同估算价
1420.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14 00:00至2023-03-28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13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开标时间
2023-04-13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1、信誉最低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财务最低要求:2021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 1.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招标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6-3099009
邮箱
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联系人
范娇
电话
0416-5026666
邮箱
lndcgl@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范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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