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汾阳市吉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粒焦粉分级分选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按照要求对“汾阳市吉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粒焦粉分级分选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8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汾阳市吉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汾阳市阳城乡西阳城村南860m处
联系人:庞总
联系电话:175351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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