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仲瑞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崆峒区鸿盛元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馨130341701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SYGYL2023-02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0-10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0-12 17:00:00
采购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鸿盛元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 HSYGYL2023-024 服务-监理 82000.0(元)

公告内容

  • 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已经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崆发改〔2023〕2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崆峒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市崆峒区鸿盛元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3年中心城区积水隐患点治理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本次工程主要对保丰路、柳湖路、东环路、崆峒大道、解放北路、广成路、

    西寺街、来远路、仁爱路共9条道路12个积水隐患点进行治理,

    全部为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道路工程。拆除后维修病害面层18581.23平方米、40厘米厚基层14292.7平方米、20厘米厚垫层12459.5平方米、更换道牙381米,恢复道路标线804.59平方米。

    (二)排水工程。拆除现状砖砌偏沟式单箅雨水口137座、双箅雨水口27座。新建DN300HDPE双壁波纹管644.1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05米、DN500HDPE双壁波纹管197米,钢筋混凝土偏沟式单箅雨水口137座、双箅雨水口27座,1000×1000毫米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1座、1000×1000毫米矩形钢筋混凝土通信井1座,(3.0米×0.5米)矩形槽钢拦水槽1座。现状DN300雨水管道清淤处理490米、DN400雨水管道清淤处理4340米、DN500雨水管道清淤处理1755米、DN600雨水管道清淤处理721米、DN800雨水管道清淤处理1244米、雨污水检查井清淤处理74座,更换现状DN300雨水支管120.6米,维修改造现状排水检查井并更换井圈井68座。(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资金来源: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6.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1128日。

    7.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82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监理大纲,应明确监理控制目标、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的监理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应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上传,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监理大纲、监理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3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竞标的所有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平凉市崆峒区鸿盛元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614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251号

    联系人:康仲瑞

    电话:18093313761

    代理机构:平凉市崆峒区鸿盛元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614号

    联系人:孟馨

    联系方式:13034170110

     

附件信息

  • 附件1:(监理)招标公告(1)(2).pdf
  • 附件2:工程量清单.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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