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房新苑安置小区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金额
289.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007-057
预算金额289.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营房新苑安置小区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营房新苑安置小区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czgc202007-057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琅琊新区政府大楼5

联系人及电话

赵鑫: 199055020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阳明北路2275号或来安县建阳南路西花园7

联系人及电话

薛伟: 1520550219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86830

第一中标侯选人

企业名称

安徽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须为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投标价)/费率(%

贰佰捌拾玖万玖仟壹佰叁拾叁元整

¥2899133.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侯选人

企业名称

安徽天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须为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投标价)/费率(%

贰佰玖拾叁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

¥293944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侯选人

企业名称

安徽顺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须为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上公示的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投标价)/费率(%

贰佰玖拾肆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

¥294465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2020810日至2020812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

8400元(含专家评审费2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欧阳修大道99号琅琊新区大楼14141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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