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振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建破碎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振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建破碎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4200889
通讯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3322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4200889
通讯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332200)
项目名称 | 江西振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建破碎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九江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村 |
建设单位 | 江西振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励和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村(N29°48′38.620",E115°30′23.690")。项目东面、西面、北面为江洲造船厂厂房、南面为变电站和北山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拟租赁瑞昌市瑞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破碎车间以及设备进行项目的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亩,约46666.2m2,同时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项目堆场降尘废水、雨天淋溶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经沉淀处理后控制回用水中SS≤100mg/L;车间内喷雾抑尘水全部损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二)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建设单位拟在破碎设备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经1套覆膜袋式收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拟在筛分机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经1套覆膜袋式收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道路扬尘:项目对运输道路铺加碎石并进行洒水降尘。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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