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顶派出所业务用房综合指挥室及完善部分信息化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63.7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7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13452150075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1119696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宝顶派出所业务用房综合指挥室及完善部分信息化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637,146.66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工程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637,146.66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需求描述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637,146.66 元 1(件) 637,146.66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19 15: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比选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
  • (三)验货方式:

    (1)中标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施工完成后,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协助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直至审计通过。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无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637146.66元(大写:陆拾叁万柒仟壹佰肆拾陆元陆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947.87元。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采购人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机构审核后金额的97%;余下3%作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限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lhjs
  • 联系电话:
    15111969628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棠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1345215007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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