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中医药大学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3.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5622
(三)预算金额:332,294.1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6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8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老师 39356190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3年05月16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5622
(三)预算金额:332,294.1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工程周期:45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8855.81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36404.94 承包范围:该项目改造面积约220平方米,主要对人文楼102-105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含以下:1.拆除两个房间的隔墙,地板更换为木地板;2.原吊顶天花更换为格栅+石膏板天花,更换吊顶位置的原有灯具;3.墙面刷白色无机涂料两遍,增加一面展示柜及结合党政要素增加展示区域;4.相关电气改造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册)。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1.项目名称:大学城校区人文楼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装修工程; 2.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2294.1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18855.81元,暂列金额为36404.94元。 4.工程范围及规模:该项目改造面积约220平方米,主要对人文楼102-105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含以下:1.拆除两个房间的隔墙,地板更换为木地板;2.原吊顶天花更换为格栅+石膏板天花,更换吊顶位置的原有灯具;3.墙面刷白色无机涂料两遍,增加一面展示柜及结合党政要素增加展示区域;4.相关电气改造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册)。 5.说明: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争,所有报价单位必须按本最高限价所列出的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纳入项目总报价。 6.承包方式: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形式:单价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特点等要求,采取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验收等。 7.施工要求:需保证按照本工程施工项目清单内容及发包人的改造要求施工,相关技术要求需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引起的不能施工,则工期顺廷。 9.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质保期 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2.工程质量标准:项目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13.其他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建设内容、建设方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修缮工程)资格(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项目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管理 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承诺书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4.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5.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 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学校师生等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 9.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执行,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10.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供应商施工,应采用可行的措施对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保护,如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漕运干净,。 11.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为、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2.工期要求和规定 12.1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均45个日历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及合同要求为准。 (2)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工程能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12.2工期延误处罚 (1)因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0.5%,罚款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款5%,结算时扣罚。 (2)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当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施工进度慢5天时,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权单方终止该项工程的施工合同,并更换施工队伍。供应商工期延误给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累计达到3次时(累计15天),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总承包资格,并终止承包合同。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中标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3.工程变更要求 (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应经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确认并按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2)所有工程变更应经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及监理单位核认才有效。 14.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 (1)施工期间人工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除外)、材料((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其它主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除外))及机械台班价格上涨。 (2)施工期间主材市场价格上涨。 (3)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项目措施和费用。 15.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1) 档案收集:中标单位应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2)档案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向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结算书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提交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16. 保修要求 (1)工程的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响应时间:接到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通知后一天内赶到现场,3天内修复。 (4)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正常情况下,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2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供应商。 20.履约保证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应向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提交中标价 10 %金额的履约担保(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2.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供应商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投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供应商提供; 3.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如地砖、吊顶、门等须经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权拒用,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损失。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及投标价格组成 1.1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实行承包。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未提供的报价则不予接受。 1.2项目预算说明 (1)项目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主要工程量依据委托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及其计价办法。 (2)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中各专业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3)本项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有关费率详见清单预算说明。各供应商在报价时按以上取费费率乘以各类工程的取费基础计算该类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在中标后专款专用。 (4)中标单位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保留调整单价的权利。本项目中标价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总价,中标价经确认无严重不平衡报价后作为合同价。 1.3投标价格应包括: (1)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施工等全费用。投标价格包括: 1)合同范围内材料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2)施工中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材料检测费、局部设计费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用户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等资料,按照项目清单详细列出投标报价表 2.报价方式: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投标报价需附综合单位分析表,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进度款:工程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20%; (3)结算款:通过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工程档案资料按发包方规定移交后30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同期承包人应提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15工作日内将保修金退还承包人(扣除不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违约金); 六、其它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及与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协调沟通,承诺全程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许可不得易人。 2.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各类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施工中不得更换。 3.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30分钟内须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特殊情况下应做到随叫随到。 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中标单位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48小时内供应商应提交开工报告,办理进场开工相关手续,工期自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7.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用户(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等资料,按照项目清单详细列出投标报价表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6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8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老师 39356190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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