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
金额
19.0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alcs202409-017
预算金额
19.07万元
招标公司
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刘先生15566597808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女士18340560121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LNALCS202409-0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750万元,招标人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力工程及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预算金额为190750.00元,服务期限为具体监理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 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 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2.3服务期限:具体监理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力工程及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 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5665978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3405601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晟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5665978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34056012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水(1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称:目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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