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文田镇、炉观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简称:新化2014连片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3]4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新政招[2014]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新化县文田镇、炉观镇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ZPLD2014-GT-001
2.3建设规模:约2200公顷
2.4项目施工费:6521.0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15 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万元) | 备注 |
新化县文田镇、炉观镇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文田镇石燕山村、浪山村 | 479.07 | 公开 招标 |
第二标段 | 文田镇新屋场村、青京村 | 447.91 | ||
第三标段 | 文田镇坪树村 | 558.67 | ||
第四标段 | 文田镇傅公坳村、先辉村、大田村 | 420.54 | ||
第五标段 | 文田镇欣欣村、石羊村 | 478.13 | ||
第六标段 | 文田镇上横溪村、小长村 | 400.10 | ||
第七标段 | 文田镇竹鸡村 | 427.02 | ||
第八标段 | 文田镇龙溪凼村 | 421.90 | ||
第九标段 | 文田镇茅田村、桥坪村 | 422.81 | ||
第十标段 | 文田镇方竹村、芭蕉山村 | 412.54 | ||
第十一标段 | 文田镇文田村 | 431.77 | ||
第十二标段 | 炉观镇小田村、中田村、双江村 | 385.35 | ||
第十三标段 | 炉观镇贺家村、云溪村、万寿桥村 | 372.22 | ||
第十四标段 | 炉观镇焰山村、清水溪村 | 411.34 | ||
第十五标段 | 炉观镇金鹅村、芷溪村 | 451.69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8%(工程量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在建工程,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下一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优秀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在建工程],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5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3.6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根据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具备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施工进度缓慢,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三方认定不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施工方中途结算退场,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未完工工程的施工。
3.8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经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资料员证、材料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⑧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单(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⑩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等原件报名;凡提交的资料不齐,有涂改现象将被拒绝。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报名后不得更改。
4.2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3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4报名地点:新化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
4.5本项目报名费400元整(报名后不予退还)。
4.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4.7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报新化县纪委、招投标办、检察院等监督部门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提供的报名资料违背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第六个工作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复核结果,如复核合格的报名单位按标段数超过1:9的比例(含使用优秀项目经理报名的合格投标单位),按报名顺序抽签入围(使用优秀项目经理报名的合格投标单位,如报名数超过“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第二轮抽取数的三分之一,抽签入围,未超过直接入围。),未超过标段数1:9的比例直接入围,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复核结果的同时公布抽签时间及抽签地点,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
5.1按本项目招标公告4.7条规定抽签获得入围资格的投标单位,于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在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购领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文档,并交纳资料费600元整。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17:30时止,在上述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2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 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电话:15073880689
6.3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新化2014连片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新化2014连片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投标开标要求:
7.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4评标办法:按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实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http://www.hntdzl.org)及新化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黄女士
电 话:13762918972 15273867755
传 真:0745-2268357
附件1:法人承诺函
附件2:投标价格承诺书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新化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及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价格承诺函
招 标 人 | |||
工程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 | |||
投标 报价范围 | 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 | ||
工期 | |||
保修期 | |||
质量等级 | |||
投标报价 | 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 ||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