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1.4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w-2023-zc-010
预算金额31.44万元
招标公司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众旺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腾飞18591819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W-2023-ZC-010
项目名称: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投标人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
(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开标前一个月内);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及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加盖原色印章);文件谢绝邮寄。(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投标确认。以现场投标确认和网上投标确认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3)投标单位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学子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879129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众旺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联系方式:185918198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腾飞
电话:18591819876
陕西众旺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W-2023-ZC-010
项目名称: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4,400.00 | 314,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投标人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
(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开标前一个月内);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及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加盖原色印章);文件谢绝邮寄。(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③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投标确认。以现场投标确认和网上投标确认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3)投标单位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学子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879129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众旺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绥德县永乐大道建设家园2楼
联系方式:185918198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腾飞
电话:18591819876
陕西众旺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