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50029392997
预算金额117.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广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帆186098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崔坊村
招标人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原盘岭铜选厂历史遗留废渣渣堆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50029392997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91% 自筹资金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760.5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治理尾矿库回水池含砷、镉危险废渣2574.75m³(约7466.78t);治理Ⅱ类工业固废(Ⅰ号渣堆)6477.3m³,治理后进行生态修复;对Ⅱ、Ⅲ号渣堆(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原位平整、覆土绿化,生态修复面积9722m²;对尾矿库进行闭库生态修复,治理尾矿库面积15415m²,配套建设导排沟等。
标段(包)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原盘岭铜选厂历史遗留废渣渣堆治理工程效果评估
标段(包)编号
20232105002939299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土壤修复效果评估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开展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原盘岭铜选厂历史遗留废渣渣堆治理工程竣工效果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审核与现场勘查、确定验收对象和标准、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竣工效果评估及报告编制等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开展I号渣堆筛分、淋洗及平整绿化工程,II号及III号渣堆整形、客土及植被绿化工程,尾矿库整治工程及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回水池底泥清挖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等竣工的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对本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咨询,效果评估及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协助招标单位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等工作。
投标保证金
1.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06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24
标段(包)开标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小市镇政府路145号观音阁街道办事处3楼)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和社保证明)]
合同估算价
117.1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03 01:00至2023-11-08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2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开标时间
2023-11-28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本溪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分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广新
监督部门电话
024-46878606
招标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人民政府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
联系人
吴广杰
电话
024-46191023
邮箱
5821515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人
樊帆
电话
18609881106
邮箱
liaoningxuanze@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樊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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