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sdzb-zc22216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公司交城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女士0351-2353796
中标公司方山县锦绣育苗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交城县百叶茂盛绿化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22022BCS00219
二、项目名称: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包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包 | (1)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2)污水厂路段。 | 报价:1927000(元) | 方山县锦绣育苗有限公司 | 方山县圪洞镇建军庄国营苗圃院内 | 91141128792241231A |
2包 | (1)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2)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报价:218050(元) | 交城县百叶茂盛绿化有限公司 | 吕梁市交城县北关街红旗路西 | 91141122588546345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包 | (1)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2)污水厂路段。 | 30天 | 白建龙 | 082312317002 |
2包 | (1)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2)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30天 | 李翼龙 | 08230431622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杰,崔丽萍,任金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包一:16489元、包二:21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林业局
地 址:交城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0358-3523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一期6号楼1单元1502
联系方式:0351-2353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0351-2353796
附件信息:
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 定稿.doc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 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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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交城县林业局项目编号:SXHSDZB-ZC22216竞争性磋商文件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3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29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3第六部分合同范本35
5.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包一:1929578.88元;包二:219233.42元4.预算金额:23000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1.项目编号:SXHSDZB-ZC22216
8.质量要求:合格7.管护期:两年.工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分别是: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1)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2)污水厂路段。 |
2 | (1)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2)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11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2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政采与平台在线开启1.时间: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名称:交城县林业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如有疑问,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4.供应商应安装“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地址:太原市长风桥西万国城MOMA一期6号楼一单元1502名称: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8-3523176联系人:贺股长地址:交城县天宁东街73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1-2353796项目联系人:余女士逯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2353796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交城县林业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绿化提升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XHSDZB-ZC22216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工期 | 0天 |
7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最高限价:包一:1929578.88元;包二:219233.42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其响应予以拒绝;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文件,一正三副。提交地址:太原市长风桥西万国城MOMA一期6号楼一单元1502 |
10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或基本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9.政策性要求10.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 |
11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 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文件*3.磋商函4.商务、技术偏离表5.近年类似项目情况6.拟委派主要人员信息表 7.施工组织设计8.其他资料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文件格式’);2.其他资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将导致磋商被拒绝。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包1: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包2: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缴纳。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递交账户名称: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北街支行账号:161538392行号:305161009063注: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ZC22216+包号。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4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5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根据国家最新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予以执行。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2)价格折扣:小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联合体响应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响应,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小微企业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 |
16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五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本项目第六部分中的合同范本。 |
17 | 评审小组构成 |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人数的2/3。 |
18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不适用 |
20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
21 | 其他要求 | 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5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交城县林业局。2.定义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5)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3关于关联企业(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的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5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磋商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费用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通知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9.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
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三、响应文件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价格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三部分组成。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磋商保证金
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及其实施、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起算。
17.响应文件解密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
18.1供应商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无效。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开启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20.组建评审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9.6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5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
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评审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评审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22.1评审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11评审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0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3)未按评审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报价原则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评审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
(4)评审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
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1评审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
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评审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5评审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1评审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评审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编写评审报告
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评审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
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成交服务费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八、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
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九、询问和质疑
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十、违约处罚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1)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
(4)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3)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2)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1)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9)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8)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7)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6)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5)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0.2国家强制产品40.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1)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完整有效。1.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完整有效。1.3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3.1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4 |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 | 4.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1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6 | 供应商无失信记录 | 6.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
3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
4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
5 | 工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6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缴纳 |
7 | 商务、技术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一、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四、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无效的情形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3)技术部分55分(2)商务部分15分(1)报价部分30分1.分值分配二、评审细则评审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本次道路绿化位于交城县南环路新307国道及周边,具体如下: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交城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交发〔2021〕15号)文件精神,进行通道顽疾大会战,对国、省、县、乡道环境整治。经实地勘验,需对新307国道重点路段(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进行整治。为改善该路段扬尘多、树种单一、绿化带参差不齐的现状,对该路段进行绿化改造提升。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报价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 |
2 | 商务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15 | 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备注:1.合同协议书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类似项目指与营造林、园林绿化或绿化提升相关项目。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内容完整、方法、措施有效者,得7-10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法措施较有效者,得4-6分;内容不完整、方法措施基本有效者,得1-3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得7-10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完善的得4-6分;施工方案不完善、不合理的得1-3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3.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10分3.1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3分,否则不得分。3.2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3.3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得3-4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4.安全保证与管理措施,7分4.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4.2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4.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7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4-7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1-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计划合理、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6分,次之酌情扣分。 |
3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 55 | 7.项目班子,5分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安排合理,满分得5分。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内容打分,良好3-5分,一般1-2分。 |
交城县新307国道污水厂路段绿化单侧长度335米。2)、污水厂路段交城县新307国道南环路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段绿化单侧长度总长2218米。现状道路两侧为边坡,坡度较陡,地形复杂,后期绿化需要填土作业。沿线栽植杨树,树种较单一。1)、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段包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其中:
二、方案交城县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绿化单侧长度132米。2)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交城县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绿化单侧长度总长1268米。1)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包2:
太阳李地径≥6CM,G≥1.5M;白皮松高度≥4.0M,G≥2.5M;2、苗木标准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用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主栽树种适应性和抗逆性要强,根系发达,固土力强,耐瘠薄、抗干旱,抗粉尘污染。依据上述原则,选择栽植树种为白皮松、太阳李、胶东卫矛(绿篱)。1、树种设计本次方案主要以新栽植行道树绿化形式为主,结合路段的地形条件,采取连续单排阵列栽植的形式栽植。
三、施工措施胶东卫矛(绿篱):每平方米36株。太阳李株距2.5米;白皮松株距3米;3、栽植密度胶东卫矛(绿篱)高度≥80CM。
2.2土方回填清除种植区内表面30cm厚的所有杂草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及小石子、杂物、杂草等进行一次性清理。2.1垃圾清理2、绿化工程方法措施绿化工程的主要施工工序:场地清理→定点放线→整地挖穴→起苗→运苗→种植苗木→浇水→覆土→养护管理。1、绿化工程工序
①乔木:树干通直、分叉均匀、长势健旺、树冠开展、树形端正、根系发达的苗木,土球无破裂或松散,且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不使用老、残、劣等苗木。苗木的选择:所有苗木需经植物检疫,无病虫害,根据设计提出的苗木规格和树形的要求对苗木进行采购,所有行道树、风景树、造型树均为移栽一年以上且已成活的再生树,同时还注意以下选择:2.4苗木准备及选择在现有场地翻挖25-30cm深表土,清除有碍植物生长的石块,塑料废品等杂物,并将土块细碎化,将表面整理成符合要求的平面或优美曲面,而填土部分则按要求平整及造坡。2.3场地平整清理现场后应注意充分利用原有优质土壤,避免破坏有用的土壤团粒结构,防止土壤养分流失。在缺少表土或厚度不足的表土层上种植植物时,应撒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土壤,土方调拨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调拨”原则。
②种植绿篱采用条形种植槽,挖掘前以定点位置为中心线按规定宽度在中心线两边划线,两边线之间即为挖掘范围。①胸径在15cm以内的大型乔木采用圆形种植穴,种植穴直径应为80-90cm,深度不浅于50-60cm。定点后,依据有关要求进行挖穴,栽植穴的规格依据土球大小和土壤情况来决定挖穴的规格,一般比规定的根幅范围或土球大,约应加宽放大40~100cm,加深20~40cm。挖穴规格一定要严格要求,以规定的穴径画圆,沿圆边向下挖掘,并不断修直穴壁达规定深度,使穴保持上口沿与底边垂直,大小一致,遇坚实之土和建筑垃圾土应再加大穴径,并挖松穴底。在未经过自然沉降的新填平种植土上挖穴,应先在穴点附近适当夯实,挖好后穴底也应适当踩实,以防栽后灌水土塌陷;在斜坡上挖穴,深度以坡的下沿一边为准,同时运有机肥进场,并撒于穴边及种草绿地上。2.5挖种植穴及施肥以上苗木选定后,要挂牌或在根基部位划出明标记,以免挖错。②灌木:从育苗基地中挑选形态良好,树冠完整、树形优美的苗木,土球无破裂或松散,而且是在育苗期内经过翻栽,根系集中在树穴的苗木。
2.8土建与绿化交叉施工的保障措施无论天气如何,任何植物均应栽植完成后即灌一次足量定根水。灌定根水时,水压不宜过大,避免直接冲刷土球造成根系外露,并注意保护和修复集水圈,可分多次浇水,要求土球及土壤吸足水分,并适量喷洒树干及枝叶,一般隔1天浇第二次水,再隔2天浇第三次水。2.7种植浇水乔木均设护树架,由三条木棍一条硬质橡胶或有弹性的包装绳组成,设立时将木棍适度埋入土中,木棍的长度根据植物的具体高度而改变,草绳要求绕至树干的1.2米高处。2.6护树设施③挖穴时,应把表土与底土分别放置,如土质有差异时,应将好土与差土分开堆放,差土及时清理。
另附。图纸根据交城县的天气特点:雨水少、天气寒冷期长,对苗木的养护中应特别注意搞好冬季防护措施。在种植工程结束后开始进入绿化养护工作期,在养护期间建立养护班组,在整个保养期间将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淋水、松土、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施肥、防止人为损害及绿化保养措施,对死苗、枯叶,及时清理与补种,确保植物生长良好,充分体现绿化设计效果。2.9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建方与绿化交错施工的情况,应遵循“先土建后绿化”的原则,并切实注意道路、路边石、植物护框等细小环节上的处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必须按要求在路边石内侧接缝处作混凝土加固,并对道路、路边石、植物护框的形状和尺寸加以控制,能够使草皮或色块等植物在正常生长后达到郁闭,不出现缺苗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开招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甲方愿将(项目名称)(标包:)委托乙方施工,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共同信守。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标包:)施工合同项目第六部分合同范本
三、工程内容及标准2、工程范围及面积:(依据清单与标书要求)1、工程地点:二、工程地点、范围及面积工程一、工程名称
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总造价为直接费用,包括两年管护费用)。栽植树种及规格,株单价元。五、工程造价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合同期至年月日。四、工期2、工程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现有标准及设计要求。1、工程内容:
1、负责工程前期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及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前甲方负责解决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等事宜,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而造成的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七、双方职责2、付款办法:1、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达到成活率要求,按实际验收工程量结算。六、付款方式
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作业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负责组织完成购买、调运、安装及工程未交付甲方前的质保等各项任务,乙方要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5、协助乙方解决其它问题。4、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监理负责制,监理由甲方聘请或委派,甲方有权依据监理报告及时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和工程投资,乙方对此无条件服从。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工作,承包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失火事故均由乙方承担。6、在施工期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承担。5、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4、在施工和管护期间,乙方要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在合同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要自觉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和甲方的检查指导,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工程如有变更,需向监理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与监理方同意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资料,按变更设计施工。施工中,立地条件的变化不得作为变更的理由,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12、乙方每次收到工程款必须首先支付工人工资,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11、乙方不得随意分包或转包工程。10、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同时向招标人交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栽植任务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乙方账户(不退现金)。9、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经甲方两次提出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甲方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或因乙方技术力量不足、资金运作不畅、工人素质低下等原因所导致实际进度比合同进度滞后,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如设计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不附,以验收工程量为准。九、其它条款3、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仲裁机构申诉。2、甲、乙双方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除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外,并处罚中标价3%的违约金。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采购人:供应商: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事宜结束后自行失效。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签订日期:二〇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
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包号: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资格证明部分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9.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8.廉洁自律承诺书…………………………………………………………………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据……………………………………………………………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8.施工组织设计……………………………………………………………………6.拟委派主要人员信息表…………………………………………………………5.近年类似项目情况……………………………………………………………4.商务、技术偏离表………………………………………………………………3.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价格部分10.其他资料………………………………………………………………………9.政策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交城县林业局: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交城县林业局: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交城县林业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交城县林业局: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交城县林业局: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交城县林业局: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网站证实。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磋商行为,保证做到合法磋商、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交城县林业局: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廉洁自律承诺书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据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
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
1.(项目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9.政策性要求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文件10.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地址:单位性质: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若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注: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交城县林业局(采购人名称):山西昊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函3.磋商函
8、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保证金。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偏离表4.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2.说明:如无偏离,可在此表任一位置填“无”;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发包人名称采购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是否交/竣工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实际,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7.施工组织设计本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件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每个业绩单独附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备注 |
(6)项目班子;(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3)安全保证与管理措施;(2)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附件1:8.其他资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1.报价一览表(包一)货币:人民币/元请按所投标包选择报价一览表价格文件附件3:其他文件(如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侧绿化长度(m) | 苗木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金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侧绿化长度(m) | 苗木 | 胸径/地径(cm) | 高度(m) | 冠幅/蓬径(m)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 | 2218 | 白皮松 | 4 | 2.5 | 株 | 734 | 树形优美,全冠种植 | ||||
1 | 义南线路口-青村桥东口 | 2218 | 种植土回(换)填 | m³ | 1200 | |||||||
2 | 污水厂路段 | 335 | 白皮松 | 4 | 2.5 | 株 | 112 | 树形优美,全冠种植 | ||||
合计 | ||||||||||||
报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1.报价一览表(包二)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侧绿化长度(m) | 苗木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金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侧绿化长度(m) | 苗木 | 胸径/地径(cm) | 高度(m) | 冠幅/蓬径(m)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 | 1268 | 胶东卫矛篱 | 0.8 | 0.25 | 平方米 | 1268 | 每平方米36株,修剪高度0.7m | ||||
1 | 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 | 1268 | 挖一般土方 | m³ | 382 | 挖方0.3m深 | ||||||
1 | 307至南环路(东汾阳村段) | 1268 | 种植土回(换)填 | m³ | 382 | |||||||
2 | 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132 | 胶东卫矛篱 | 0.8 | 0.25 | 平方米 | 132 | 每平方米36株,修建高度0.6m | ||||
2 | 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132 | 太阳李 | 6 | 1.5 | 株 | 53 | 修剪度<30%,冠形饱满 | ||||
2 | 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132 | 挖一般土方 | m³ | 40 | 挖方0.3m深 | ||||||
2 | 307至南环路(杜家庄段) | 132 | 种植土回(换)填 | m³ | 40 | |||||||
合 计 | ||||||||||||
报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录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
2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3 | 管护期 | 两年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附件:2.其他资料日期:二〇二二年月日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
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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