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lzb2024-313
预算金额3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蒲萱0851-886053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ZDLZB2024-313)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 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站址位于贵州省盘 州市保田站镇鲁楚坡村附近,送出线路起于新建高光升压站,止于220kV鸡场坪 一期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 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 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输变电施工工 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资质要求:满足输变电施工的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6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 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7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 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到2024年10月08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七、其他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 2.3建设规模: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站址位于贵州 省盘州市保田站镇鲁楚坡村附近,送出线路起于新建高光升压站,止于220kV鸡 场坪一期升压站。 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50MVA,35kV配置无功补偿装置 SVG 1*30MVar (直挂水冷),35kV集电线路5回进站(属于场区施工范围);新建1回220kV线 路至220kV鸡场坪一期升压站构架,新建线路长约12km,导线截面为1*300mm2。 2.4计划工期: 满足EPC合同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 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计划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具备带电条件(单 调、分系统调试、联调、特殊试验、并网手续办理、电力质检、安稳试验、安 评试验、等保测评、电磁辐射等全部工作完成,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 网意见书)时间: 2024年11月 30 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5年04月30日,总工期约7个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 2.5招标范围: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除甲 供设备材料以外)的采购运输及供货,征地跑办及协调、地方关系协调、所有 建(构)筑物建设、安装工程、调试、电力质检、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安稳 试验、安评试验、等保测评、电磁辐射,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包含不限于): (1)本标段升压站内征地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配合费用承包 人负责),甲供设备为主变、GIS、35kV开关柜、低压柜、接地变、SVG、二次 设备、通讯设备等(详见附件19)。 220kV线路无甲供设备及材料,承包人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 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 (2)承包人负责升压站工程:负责七通一平(含升压站内通讯及电力迁改)、地 基处理、清表、青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迁移补偿费、附着物清理费、所 有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建筑物主体工程及装饰装修(满足业主方、电网及中 国电建标准)、电缆沟、围墙、围栅、大门、进出场道路及检修道路(满足设 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的临时及永久道路)、截水沟、排水沟、防雷、消防、给排水、生活污水、通风空调等施工;负责项目所有设 备采购(除甲供设备外)、监造(除甲供设备外)、催交(除甲供设备外)及 安装、电气一二次接线、通信、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特种设备(如有)等 设备设施安装施工、调试(单体、系统、联调、特殊、性能)、试运行等全部 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专项验收:指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复垦复绿、节能、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 统建设、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等所有工作。承包人负责环境保护工程、水 土保持设施工程、监理及监测、复垦复绿等;承包人负责获得中心站出具的质 量监督检查报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按要求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整套 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 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 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 办理(发包人已办理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林地、环评、水保、压覆矿、社稳 专题报告),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获得盘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国 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协议、配合发包人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 登记证书等),职业健康“三同时”办理,安全预评价等办理。负责按发包人 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 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 (3)送出线路工程:负责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负责送出 线路征租地(含征地费、租地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赔偿、树木砍伐赔偿、迁 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电力线路迁改(若有)、通讯线路迁改(若有)、房屋拆迁(若有)、坟墓搬迁(若有)、交叉跨越施工方案及实施、停电协调、民事协调、对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协 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电缆破路、跨越铁路公路(如有)、迁改 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协调交叉跨越及承担技改 等相关费用)、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发包人已办理用地预审、核准、林 地、环评、水保、压覆矿专题报告,其余所需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查、环 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监理及监测、复垦复绿等由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方完成岩石锚杆基础的施工,以及岩石锚杆基础的试验(包括岩石判 定及施工、试验所需工序,具体配合方式按发包方要求确定);超出当地政府 征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负责220kV线路保护定值整定,负责光缆的熔接及光缆两端光纤配线架之间信 号测试,参数测试、绝缘电阻等。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 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试验、桩基检测,全场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 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导、地线耐张线夹X射线探伤检测(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 报告)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职业健康“三同时”办理。送出 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起于220kV高光升压站构架止于220kV鸡场坪一期升压站构架。 (4)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 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 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 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 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 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5)负责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区域内施工用电(永临结合)、施工用水(含永久用 水)、文明施工(含配合智慧工地)、通信接入、公路接入等所有外部接入施 工。 (6)负责项目工程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如规划、环保、水保、消防、防雷 接地、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 站电磁辐射、线路电磁辐射、供电、安全设施等)、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资 料归档等工作,性能测试(不含涉网试验)工作,以满足最终竣工验收、项目 合规性为准。 (7)负责除甲供设备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含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资料整理 归档),所有设备及材料接货及验收、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含堆场 平整维护及管理等)生产准备工器具、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 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二次安防及检测等保测评、性能测试(不含涉网试验)、CT/PT综合误差测试、所有设备及送出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启动方案、系统联 调、电网联调、并网性能检测(不含涉网试验)、光功率预测调试、省调及地 调通信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变压器油样试验等。负责本项目“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对侧变电站监控系统;负 责升压站所有设备、系统的单体调试、联调工作等。(物资采购要求见附件十 八) (8)负责并网等的有关手续办理和协调;配合场区项目的联调联试及并网等工作。办理入网前相关手续,如取得签订并网意向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及关口表计量批复函文件等。对接六盘水地调 明确该项目调管范围及设备调度命名、编号。对接电网公司市场部确认项目新 增关口计量点,配合计量中心安装、验收关口计量表。办理并网前的等保测评 及备案,配置相关网络安全及通信设备并开通调度业务,建设安装DCC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AGC/AVC系统、OMS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E文件上送系统等以满足电网公司相关入网设备配置要求。 (9)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遵照最新版光伏 发电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相关规定,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接 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阶段监督检查(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最终获得中心站出具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电力工程质量 监督投运备案证明书文件、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 用。 (10)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 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11)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12)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足发包人与业主签订EPC合同中的相关要求(含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设备材料供应商需在业主要求的短名单内,且满足发 包人与业主签订EPC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升压站合同总价 内,不另计,若不能满足建设方要求,则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13)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 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电力调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承包人 负责完成并网前后所有试验及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调试及竣工验收、负责完 成质量监督站要求的桩基检测、边坡检测及其他检测或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 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 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 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4)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本标段内升压 站、送出工程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承包人施工的安全管 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智慧工地等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15)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 内,不另计。 (16)承包人负责因升压站选址不同产生的进场道路改建、维护及修复,并承 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7)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升压站的征地及地面附作物的清理赔偿。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8)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 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19)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及安 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20)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承包人选择的调试单位应具有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21)承包人负责完成供电局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所 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 纸及设计资料(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 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 等。 (2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 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 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3)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统一购买。除发包人已购买的保险 外的其他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均由承包人购买。保险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保险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 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 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 工工资。承包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农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的农 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5)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 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 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6)与场区35kV集电线路工程界限如下: 场区全部施工内容至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 接线端(含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安装以及电缆耐压等满足运行所需的相关试验,光缆需接入通讯屏光纤配线架)由集电线路项目承包人负责,以升压站35kV开 关柜接线端和通讯屏光纤配线架为分界点。其余所有内容均由本项目承包人负 责。 (27)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发包人的 科技研发工作,一则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用 发包人拥有的技术优势,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及测 试工作,科技研发相关工作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 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 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输变电施工工 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资质要求:满足输变电施工的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6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 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7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 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09:3 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 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及电子邮箱,且保证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等)。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将上述资料全部做成一个PDF发送至 邮箱,PDF命名方式为:2024-313- XX单位报名资料。 5.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 熊莉娜 电话: 0851-88605914 2024年09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20楼2005室 联 系 人:蒲萱 电 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蒲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 包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 2.3建设规模: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站址位于 贵州省盘州市保田站镇鲁楚坡村附近,送出线路起于新建高光升压站,止于220k V鸡场坪一期升压站。 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50MVA,35kV配置无功补偿装置 SVG 1*30MVar (直挂水冷),35kV集电线路5回进站(属于场区施工范围);新建1回220kV线路至 220kV鸡场坪一期升压站构架,新建线路长约12km,导线截面为1*300mm2。 2.4计划工期: 满足EPC合同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 理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计划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具备带电条件(单调、分系统调试、联调、特殊试验、并网手续办理、电力质检、安稳试验、安评试验、等保测评、电磁辐射等全部工作完成,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并网意见书)时间: 2024年11月 30 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5年04月30日,总工期约7个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 2.5招标范围: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除甲供设备材料以外)的采购运输及供货,征地跑办及协调、地方关系协调、 所有建(构)筑物建设、安装工程、调试、电力质检、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安稳试验、安评试验、等保测评、电磁辐射,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有工 作,包括(包含不限于): (1) 本标段升压站内征地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配 合费用承包人负责),甲供设备为主变、GIS、35kV开关柜、低压柜、接地变、SVG、二次设备、通讯设备等(详见附件19)。 220kV线路无甲供设备及材料,承包人负责项目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所涉及到 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 (2) 承包人负责升压站工程:负责七通一平(含升压站内通讯及电力 迁改)、地基处理、清表、青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迁移补偿费、附着 物清理费、所有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建筑物主体工程及装饰装修(满足业 主方、电网及中国电建标准)、电缆沟、围墙、围栅、大门、进出场道路及 检修道路(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的临时及永 久道路)、截水沟、排水沟、防雷、消防、给排水、生活污水、通风空调等 施工;负责项目所有设备采购(除甲供设备外)、监造(除甲供设备外)、催交(除甲供设备外)及安装、电气一二次接线、通信、保护、计算机监控 系统、特种设备(如有)等设备设施安装施工、调试(单体、系统、联调、特殊、性能)、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专项验收:指按照相关 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复垦复绿、节能、消 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等所有 工作。承包人负责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监理及监测、复垦复 绿等;承包人负责获得中心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并网意见书。按要求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 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 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 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 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 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发包人已办理用 地预审、用地报批、林地、环评、水保、压覆矿、社稳专题报告),承包人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获得盘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 定书或出让协议、配合发包人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书、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职业健康“三同时”办理,安全预评价等办理。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 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 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 (3) 送出线路工程:负责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负责送出线路征租地(含征地费、租地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赔偿、树木 砍伐赔偿、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电力线路迁改(若有)、通讯线路迁改(若有)、房屋拆迁(若有)、坟 墓搬迁(若有)、交叉跨越施工方案及实施、停电协调、民事协调、对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电缆破路、跨越铁 路公路(如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协调交叉跨越及承担技改等相关费用)、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发包人 已办理用地预审、核准、林地、环评、水保、压覆矿专题报告,其余所需专 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查、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监理及监测、复垦复绿等由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方完成岩石锚杆基础的施工,以及 岩石锚杆基础的试验(包括岩石判定及施工、试验所需工序,具体配合方式 按发包方要求确定);超出当地政府征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生 的费用,均由承包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负责220kV线路保护定值整定,负责 光缆的熔接及光缆两端光纤配线架之间信号测试,参数测试、绝缘电阻等。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 试验、桩基检测,全场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导、地 线耐张线夹X射线探伤检测(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职业健康“三同时”办理。送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起于220 kV高光升压站构架止于220kV鸡场坪一期升压站构架。 (4)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 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 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 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 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 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 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 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 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负责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区域内施工用电(永临结合)、施工用水 (5) (含永久用水)、文明施工(含配合智慧工地)、通信接入、公路接入等所 有外部接入施工。 (6) 负责项目工程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如规划、环保、水保、消防、防雷接地、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 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线路电磁辐射、供电、安全设施等)、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资料归档等工作,性能测试(不含涉网试验)工作,以满足最 终竣工验收、项目合规性为准。 (7) 负责除甲供设备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含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资料整理归档),所有设备及材料接货及验收、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含堆场平整维护及管理等)生产准备工器具、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二次安防及检测等保测评、性能测 试(不含涉网试验)、CT/PT综合误差测试、所有设备及送出线路保护定值计 算、启动方案、系统联调、电网联调、并网性能检测(不含涉网试验)、光 功率预测调试、省调及地调通信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变压器 油样试验等。负责本项目“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 接入对侧变电站监控系统;负责升压站所有设备、系统的单体调试、联调工 作等。(物资采购要求见附件十八) (8) 负责并网等的有关手续办理和协调;配合场区项目的联调联试及 并网等工作。办理入网前相关手续,如取得签订并网意向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及关口表计量批复函文件等。 对接六盘水地调明确该项目调管范围及设备调度命名、编号。对接电网公司 市场部确认项目新增关口计量点,配合计量中心安装、验收关口计量表。办 理并网前的等保测评及备案,配置相关网络安全及通信设备并开通调度业务,建设安装DCC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AGC/AVC系统、OMS系统、安全稳定控 制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E文件上送系统等以满足电网公司相关入网设备配 置要求。 (9)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 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遵 照最新版光伏发电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相关规定,按照 工程建设进度接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阶段监督检查(取得第 三方试验合格报告),最终获得中心站出具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 知书、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明书文件、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承担 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10)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 筑垃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1)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 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 计。 (12)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足发包人与业主签订EPC合同中的相关要 求(含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设备材料供应商需在业主要求的短名单内,且满 足发包人与业主签订EPC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升压站合同 总价内,不另计,若不能满足建设方要求,则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13)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 防洪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电力调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承 包人负责完成并网前后所有试验及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调试及竣工验收、负 责完成质量监督站要求的桩基检测、边坡检测及其他检测或试验,费用均由承 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 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4)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本标段内 升压站、送出工程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承包人施工的安 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智慧工地等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 行。 (15)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16)承包人负责因升压站选址不同产生的进场道路改建、维护及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7)承包人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升压站的征地及地面附作物的清理赔偿。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8)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 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 术性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19)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 及安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20)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承包人选择的调试单位应具有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21)承包人负责完成供电局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 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 计图纸及设计资料(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 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 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 资料等。 (2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 修期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 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 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3)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统一购买。除发包人已购买的 保险外的其他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均由承包人购 买。保险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保险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 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 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 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农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 公章,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 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5)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 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6)与场区35kV集电线路工程界限如下: 场区全部施工内容至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开 关柜接线端(含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安装以及电缆耐压等满足运行所需的相关试 验,光缆需接入通讯屏光纤配线架)由集电线路项目承包人负责,以升压站35k V开关柜接线端和通讯屏光纤配线架为分界点。其余所有内容均由本项目承包人 负责。 (27)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发包人 的科技研发工作,一则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 用发包人拥有的技术优势,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及 测试工作,科技研发相关工作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 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 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 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输变电施工 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资质要求:满足输变电施工的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 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 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6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 社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7 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 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0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 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及电子邮箱,且保证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 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等)。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将上述资料全部做成一个PDF 发送至邮箱,PDF命名方式为:2024-313- XX单位报名资料。 5.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熊莉娜 电话: 0851-88605914 2024年09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