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9N230792-125
1.2项目概况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包括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30万吨/年EVA/LDPE装置、20万吨/年LDPE装置风送系统静电消除器(共计36套)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必需的生产经营设施、相应的检验检测手段、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营业年限≥3年(自注册之日起),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的制造商;
2.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
2.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001850908050156135,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请联系李会计0635-2928812。
4.3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底单。
4.4 方式:
1)纸质文件领取地址: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城市花园A区48号楼1-402(联系人:王同国 16606356231);
2)潜在投标人须将证件原件扫描发送至16606356231@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2号会议室
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6.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胡守军/王同国
电 话:16606356370 /16606356231
2023年07月24日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9N230792-125
1.2项目概况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包括2#50万吨/年高压聚乙烯(EVA/LDPE)装置,30万吨/年EVA/LDPE装置、20万吨/年LDPE装置风送系统静电消除器(共计36套)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必需的生产经营设施、相应的检验检测手段、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营业年限≥3年(自注册之日起),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的制造商;
2.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
2.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001850908050156135,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请联系李会计0635-2928812。
4.3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底单。
4.4 方式:
1)纸质文件领取地址: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城市花园A区48号楼1-402(联系人:王同国 16606356231);
2)潜在投标人须将证件原件扫描发送至16606356231@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2号会议室
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6.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胡守军/王同国
电 话:16606356370 /16606356231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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