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兴市城区部分小区及背后街巷排水管网管护、小维修等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715.2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83-txxc-g2023-0008
预算金额715.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霖151906018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虎啸138144764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兴市城区部分小区及背后街巷排水管网管护、小维修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3-TXXC-G2023-0008
2.项目名称:泰兴市城区部分小区及背后街巷排水管网管护、小维修等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包:7152694.66元,二包:7147264.84元,三包:4673224.24元;
5.最高限价:一包:7152694.66元,二包:7147264.84元,三包:4673224.24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包,一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戴王路,西至羌西河,南至同德路(部分到澄江路),北至如泰运河); 二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羌溪河,西至金沙,南至同德路(部分到澄江路),北至如泰运河);三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东阳路,西至金沙路,南至如泰运河,北至阳江路)。
主要包括市政管网以外的排水设施(含井盖、雨水箅)清疏、检测、修复等;针对背后街巷、无物管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小维修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每位供应商可以参与上述三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7.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 付款方式:承包人报送相关资料后付至工程量价款的60%,竣工验收且经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待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须包含排水管道检测或类似内容)。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5日起,2023年8月2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 年9月5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389175839@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2.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系方式:15190601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方式:13814476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王霖
电 话:15190601859
项目联系人: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刘虎啸
电 话:13814476493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
项目概况 泰兴市城区部分小区及背后街巷排水管网管护、小维修等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3-TXXC-G2023-0008
2.项目名称:泰兴市城区部分小区及背后街巷排水管网管护、小维修等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包:7152694.66元,二包:7147264.84元,三包:4673224.24元;
5.最高限价:一包:7152694.66元,二包:7147264.84元,三包:4673224.24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包,一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戴王路,西至羌西河,南至同德路(部分到澄江路),北至如泰运河); 二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羌溪河,西至金沙,南至同德路(部分到澄江路),北至如泰运河);三包为泰兴市城区(东至东阳路,西至金沙路,南至如泰运河,北至阳江路)。
主要包括市政管网以外的排水设施(含井盖、雨水箅)清疏、检测、修复等;针对背后街巷、无物管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小维修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每位供应商可以参与上述三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7.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 付款方式:承包人报送相关资料后付至工程量价款的60%,竣工验收且经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待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须包含排水管道检测或类似内容)。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5日起,2023年8月2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 年9月5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389175839@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2.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系方式:15190601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方式:13814476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王霖
电 话:15190601859
项目联系人: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刘虎啸
电 话:13814476493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