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二次)
金额
48.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21990012893076
预算金额48.4万元
招标公司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物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柏月024-57556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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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21990012893076
招标人 |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
标段(包)数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内容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标段(包)供费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省本级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
项目名称202221990012893076
程
资金来及比例省本级预算资金100.00%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48.4万元1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工程位于抚顺市望花区、清原县、新宾县及新抚区境内,包含沈
环线、抚丹线、傅恒线、平桓线局部路段防护等水毁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沈环线:恢
项目规模复混凝土边沟290立方米及部分边沟盖板24立方米,并增设警示柱:傅恒线:恢复浆砌片
石挡土墙226立方米,同步恢复部分混凝土泄水槽、路肩培土及路缘石。平恒线:增设铁
丝石笼476立方米/2处。抚丹线:恢复卵石边沟34立方米及浆砌片石挡土墙127立方米。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
标段(包)名称202221990012893076001
程
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施工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
足以下O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
标段(包)资质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工程位于抚顺市望花区、清原县、新宾县及新抚区境内,包含沈
标段(包)
招标范围环线、抚丹线、傅桓线、平恒线局部路段防护等水毁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具体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包)
0.9万元0元
投标保证金
标段(包)供费
/服务开始/开工2022-08-252022-10-30
日期
标段(包)项目
经理(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资格条件
标段(包)
48.4万元
合同估算价
标段(包)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地点
是否换受
不接受无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2022-07-2108:00至
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2022-08-0117:00
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
获取地址录百度网盘(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s/12j3klzEDchwJ3v9jpKwkg
1
提取码:smhe)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进交方法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站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开标方式 |
项目来源 |
监督部门电话 |
邮箱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1号 |
电话 |
邮箱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
电话 |
投标文件
2022-08-1110:30现场纸质递交
通交截止时间
交地址
开标时间2022-08-1110:30纸质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子
以拒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开标方式描述(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
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
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评标办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交
通运输厅
其他公告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
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邹富强024-57505019
招标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fsyhk@126.com
地址
联系人李物024-538760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593678136qq.com
地址
联系人柏月024-5755658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招标标家机构
宁
2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二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
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施
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240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资金,招标人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工程位于抚顺市望花区、清原县、新宾县及新抚区境内,包含
沈环线、抚丹线、傅桓线、平桓线局部路段防护等水毁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
沈环线:恢复混凝土边沟290立方米及部分边沟盖板24立方米,并增设警示柱;
傅桓线:恢复浆砌片石挡土墙226立方米,同步恢复部分混凝土泄水槽、路肩培土及路
缘石。
平桓线:增设铁丝石笼476立方米/2处。
抚丹线:恢复卵石边沟34立方米及浆砌片石挡土墙127立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抚顺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二次)
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0
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0年(或2021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
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
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
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
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
百度网盘(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jJ3kLzEDchwJ3v9jpKWkQ提取码:
smhe)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
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查阅招
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发送相关内容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1日10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
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
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
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
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
布。
6.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
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24-57505019
招标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53876049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代理联系人:柏月
代理电话:024-57556588
代理邮箱:459367813@qq.com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说明:本招标文件提供两种评标办法,分别为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
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或本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人随机
抽取确定的评标办法,作为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未被抽中的评标办
法不作为评审依据。
评标办法一: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彩色影印件;d、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上标明了工程项目信息。(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标价:100分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1: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90%(含90%)~100%(含100%)范围内、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如参与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在开标现场从+3%、+2%、+1%、0、-1%、-2%、-3%七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浮动系数,对投标价平均值B进行浮动后确定评标基准价D。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C值(最高投标限价90%),则评标基准价(D)直接按C值(最高投标限价90%)计算,抽取的浮动系数无效。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P个)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其中,P1、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编列内容评标价:100分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1: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90%(含90%)~100%(含100%)范围内、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如参与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在开标现场从+3%、+2%、+1%、0、-1%、-2%、-3%七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浮动系数,对投标价平均值B进行浮动后确定评标基准价D。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C值(最高投标限价90%),则评标基准价(D)直接按C值(最高投标限价90%)计算,抽取的浮动系数无效。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P个)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其中,P1、 | |||||
2.2.2 | 编列内容评标价:100分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1: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90%(含90%)~100%(含100%)范围内、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如参与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在开标现场从+3%、+2%、+1%、0、-1%、-2%、-3%七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浮动系数,对投标价平均值B进行浮动后确定评标基准价D。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C值(最高投标限价90%),则评标基准价(D)直接按C值(最高投标限价90%)计算,抽取的浮动系数无效。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P个)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其中,P1、 | 条款号2.2.110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办法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彩色影印件;d.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上标明了工程项目信息。(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函、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2)主要人员:40分;(3)企业业绩: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施工方案总体描述(10分) | 施工方案总体描述具体,内容充实。对项目认识深刻,对施工过程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准确掌握项目的特点,对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节点工期)的分析,对重要问题能够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能够合理安排雨季的施工内容。对保障工期问题有具体措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横向对比、酌情打分,得分6-10分。 | 6~10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对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10分) | 对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包括地质条件对施工的影响分析;对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分别选用适合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工艺流程,横向对比、酌情打分,得分6-10分。 | 6~10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施工队伍组织计划及资源配备计划(1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队伍对项目施工有较强的技术把握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其施工组织计划内容详实,任务明确,对施工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配备齐全,数量充足;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配备,工种合理,数量种类均能满足各工序施工要求。对施工工序安排,全面、合理,充分考虑各工序的交叉作业,有保证措施确保计划的全面实施。横向对比、酌情打分,得分6-10分。 | 6~10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证方案和措施(5分) | 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工期保证措施包括工期目标、工期保证体系、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包括安全目标、安全制度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疫情防控措施、平安工地建设等,横向对比、酌情打分,得分3-5分。 | 3~5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表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得分3-5分。 | 3~5分 |
2.2.2(2) | 主要人员(40分) | 主要人员(40分) | 项目经理(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每增加1个加4分,最多加8分。 | 12~20分 |
2.2.2(2) | 主要人员(40分) | 主要人员(40分) | 项目总工(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每增加1个加4分,最多加8分。 | 12~20分 |
2.2.2(3) | 其他评分因素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业绩,每增加1个加4分,最多加8分。 | 12~20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1.2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1.3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均相同时,排名顺序则依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企业业绩得分”、“主要人员得分”、“投标人2020年(或2021年)年末净资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2020年(或2021年)年末净资产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1.4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1.5评标委员会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次序进行排序,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1.6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也相同时,视为串标,其投标均被否决。1.7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不尽相同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企业业绩得分”、“主要人员得分”、“投标人2020年(或2021年)年末净资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2020年(或2021年)年末净资产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1.8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9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本部分为“评标办法正文”,投标人应对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
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
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
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项。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项。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
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
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
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
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
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
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
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
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
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
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
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
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
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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