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银行间市场债券申报发行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标段)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c202402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炯0731-840245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振林0731-86795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银行间市场债券申报发行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CSFC20240235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BC2024-CG-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银行间市场债券申报发行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是否暂停:否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银行类机构参加投标的,由总行或一级分行取得总行授权后代表总行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类机构A类主承销商资格或非银行类机构主承销商资格(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修改为: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银行类机构参加投标的,由总行或一级分行取得总行授权后代表总行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同时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类机构主承销商资格或非银行类机构主承销商资格(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
序号
评审因素
1
全国产品承销实力规模与数量
(10分)
1.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承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资质主体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审:
总承销金额≥700亿元的计5分;
700亿元>总承销金额≥500亿元的计4分;
500亿元>总承销金额≥300亿元的计3分;
300亿元>总承销金额≥100亿元的计2分;
总承销金额100亿元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勾选联主实际比例→合并母子公司。按金额降序排名。】
2.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承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资质主体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总承销只数进行评审:
总承销只数≥200只的计5分;
200只>总承销只数≥150只的计4分;
150只>总承销只数≥100只的计3分;
100只>总承销只数≥50只的计2分;
总承销只数50只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勾选联主实际比例→合并母子公司。按只数降序排名。】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选择对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单位的以上数据进行评审计分,若未进行声明此项不予计分。
2
湖南省产品承销实力规模与数量
(10分)
1、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湖南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审:
总承销金额≥60亿元的计5分;
60亿元>总承销金额≥45亿元的计4分;
45亿元>总承销金额≥25亿元的计3分;
25亿元>总承销金额≥5亿元的计2分;
总承销金额5亿元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地域:湖南→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合并母子公司。按金额降序排名。】
2.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湖南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总承销只数进行评审:
总承销只数≥20只的计5分;
20只>总承销只数≥16只的计4分;
16只>总承销只数≥12只的计3分;
12只>总承销只数≥8只的计2分;
8只>总承销只数≥4只的计1分;
总承销只数4只以下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地域:湖南→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合并母子公司。按只数降序排名。】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选择对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单位的以上数据进行评审计分,若未进行声明此项不予计分。

修改为:
序号
评审因素
1
全国产品承销实力规模与数量
(10分)
1.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承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资质主体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审:
总承销金额≥700亿元的计5分;
700亿元>总承销金额≥500亿元的计4分;
500亿元>总承销金额≥300亿元的计3分;
300亿元>总承销金额≥100亿元的计2分;
总承销金额100亿元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勾选联主实际比例→合并母子公司。按金额降序排名。】
2.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承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资质主体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总承销只数进行评审:
总承销只数≥200只的计5分;
200只>总承销只数≥150只的计4分;
150只>总承销只数≥100只的计3分;
100只>总承销只数≥50只的计2分;
总承销只数50只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勾选联主实际比例→合并母子公司。按只数降序排名。】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选择对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单位的以上数据进行评审计分(以上数据均为同一家单位提供),若未进行声明此项不予计分。
2
湖南省产品承销实力规模与数量
(10分)
1、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湖南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审:
总承销金额≥60亿元的计5分;
60亿元>总承销金额≥45亿元的计4分;
45亿元>总承销金额≥25亿元的计3分;
25亿元>总承销金额≥5亿元的计2分;
总承销金额5亿元以下的,计1分;
未承销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地域:湖南→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合并母子公司。按金额降序排名。】
2.根据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内湖南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总承销只数进行评审:
总承销只数≥20只的计5分;
20只>总承销只数≥16只的计4分;
16只>总承销只数≥12只的计3分;
12只>总承销只数≥8只的计2分;
8只>总承销只数≥4只的计1分;
总承销只数4只以下的,不计分。
【注: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在wind系统的相关统计数据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此项不计分。wind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地域:湖南→统计年度选择任意区间:2023-07-01至2024-06-30→机构类型:银行或证券→债券分类:勾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合并母子公司。按只数降序排名。】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选择对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单位的以上数据进行评审计分(以上数据均为同一家单位提供),若未进行声明此项不予计分。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4-10-11 09:00
2024-10-11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1 09:00
2024-10-11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2号
联系人:金炯
电  话:0731-84024508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水岸世景5栋3304室
联系人:谢振林、王琴、杜锦、罗勇
邮  编:410100
电  话:0731-86795555
 
相关附件:
答疑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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