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1041901442
预算金额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丽静0731-852102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10419014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三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入库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0419014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三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入库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1 989000
 合计金额小写: 989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上图入库数据制作

技术服务费

1

250000

250000

2

上图入库数据录入系统

技术服务费

1

250000

250000

3

外业调查

技术服务费

1

300000

300000

4

上图入库数据审核与上报

技术服务费

1

189000

189000

合 计

¥989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2 —— 2021-06-30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自然资规〔2019〕4号、湘自然资规〔2020〕3号、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等文件要求,以浏阳市“三调”数据为基础,对“三调”调为设施农业用地,且完成补办备案手续后的图斑进行上图入库,为进一步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夯实基础。浏阳市“三调”调为设施农业用地图斑4773个,目前各乡镇街道已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符合补办备案条件的共3387个(因补办备案手续正在开展,具体备案数以实际补办备案数为准),上图入库数即实际补办备案数。收集已补办备案手续的图斑相关资料,将项目基础信息(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生产期限、用地面积等),以及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数据更新包,上传至“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使用外业核查APP拍摄项目实地内、外部各5张以上照片并上传。

3.3.1上图入库数据制作

(1)项目基本信息采集:根据上图入库备案申请表,采集项目基本信息数据,包括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生产期限、用地面积等;

(2)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制作:根据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图或实地测量,核实项目用地范围、破坏耕地耕作层范围、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范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等情况,并制作各范围的坐标拐点;

(3)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数据更新包制作:根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总体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数据更新包。

3.3.2上图入库数据录入系统

项目数据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将项目概况与用地情况、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数据更新包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填写或上传。

3.3.3外业调查

使用外业核查微信小程序或外业核查APP,定位拍摄能整体反映设施内、外部建设情况的照片,并逐项目上传到“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

3.3.4上图入库数据审核与上报

上图入库数据经自检和审核后,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上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6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0%作为前期工作经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2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全部上报完成且符合上级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先锋支行(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40161018220003828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浏阳市“三调”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全部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并形成工作台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生产期限、用地面积等)。

(2)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数据更新包、实地内外部各5张以上照片(电子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和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工作要求,并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完成上图入库。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定1名专职人员全力配合乙方进行上图入库工作所需基础资料的收集,保证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获得相关基础资料。

(2)负责协调及处理上图入库工作过程中涉及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一切事务;负责调控工作进度;负责对上图入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决策的正确性负责。。

(3)负责为乙方外业调查做好协调和向导工作。负责上图入库数据和外业调查照片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后的审查验收和上报工作。

(4)落实工作经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上图入库工作的基础资料收集,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妥善保管,不向外提供,使用后按规定归还。

(2)负责按照自然资源部、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项技术工作,包括:上图入库数据制作、上图入库数据录入系统、外业调查、上图入库数据审核与上报。

(3)负责配合甲方开展上图入库成果的审查验收,并负责审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解释及修改工作。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及时收集到完整的基础资料,或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技术工作量增加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对增加的工作量,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增加技术服务费用;因此导致上图入库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合同额,逾期7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3)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再次审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6-28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路2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阳光锦城1栋419
法定代理人: 寻文 法定代理人: 罗士军
委托代理人: 何光俊 委托代理人: 龙丽静
电话: 0731-83608001 电话: 0731-85210291
传真: 0731-83608001 传真: 0731-85210291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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