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4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综合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综合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44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综合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庭审直播服务
(1)庭审直播服务要求
类目
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规模
庭审直播服务
庭审直播技术支持
为法院配套音视频编码、控制等设备,提供信号接入支持,并对法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法院顺利使用设备
1年
支持3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
庭审直播管理软件
为法院提供庭审案件审核、预告、录像等管理支持系统
庭审视频分发及存储
通过云计算平台为法院的庭审直播视频提供网络分发及录像存储
数据统计分析
为法院提供庭审视频播放过程中观看数据量的统计及分析
保障服务
为法院提供直播监控、故障通知、远程故障解决等多重远程服务保障,保障院方日常直播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现场售后服务,以解决重大故障问题或保障重大案件的直播
1、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协助无缝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服务功能(采购人保留合同签订前核查成交供应商所投服务功能及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不具备以上承诺的服务功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2、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设备支撑要求
要求提供配套音视频编码设备的详细技术方案(包括设备优势介绍、性能指标说明、实体图片展示、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3)软件系统要求
须为法院设计法院管理员和法院书记员账号;书记员账号支持案件管理、日志查询和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法院管理员账号支持案件管理、法庭设备、法院信息管理、统计分析、日志查询、用户管理、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
首页
须提供功能菜单的描述和快捷进入;
须支持相关手册和流程图文档的下载。
案件管理
须支持按开庭时间、法庭名称或输入名称案号筛选搜索查看案件;
须支持案件发布,输入案号、案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别、审判程序、审理法院、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审判庭、承办人、审判组织成员、庭审参加人等信息;
须支持对发布案件的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须支持对未直播的案件进行删除,删除后在列表中消失;
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下线操作,下线后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同时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修复、删除操作;
须支持对当天的案件进行直播开始、暂停、恢复、中断、结束操作;
须支持直播测试,创建的测试案件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用于测试检查庭审直播情况;
须支持对在相同法庭且在同一天开庭的多个案件进行同时开庭,进行联审,须支持追加和取消联审;
须支持对某个案件进行复制,对副本进行编辑;
须支持将案件转异地至同级法院及下级法院,输入异地法院名称及开庭法庭,案件仍归属于当前法院;
须支持用Excel表格将多个案件批量导入,须支持导入模板的下载。
法庭设备
须支持显示当前法院已绑定设备的法庭列表、设备型号及当前状态,并能够对绑定设备进行重启操作。
法院信息管理
须支持对部门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操作;
须支持对承办人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删除操作。
隐私保护
须支持直播消音功能,对个人隐私信息、涉敏感信息进行自动消音,并辅以手动消音;
须支持画面模糊功能,对庭审笔录进行自动识别并画面模糊,对当事人或代理人画面进行模糊处理。
统计分析
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展示当前法院及下级法院位于全国、本省、本市的直播统计排名;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案件类型统计
须支持按案件类型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案件数;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未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未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工作报告
须支持统计全年全省及全市的庭审直播案件年度、月度、季度报告;
须支持工作报告下载,首次下载需要填写有效身份信息。
人员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承办人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部门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部门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法庭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法庭统计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接入统计
须支持统计本省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法院数;
须支持导出接入比例情况表。
热门案件统计
须支持按案件观看量排名展示当前法院及辖区内法院的热门案件;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数据对比统计
须支持对比两个时间段当前法院及当前省或市的直播、录播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日志查询
须支持显示系统账号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列表;
须支持通过日志类型、用户名、时间范围进行筛选查询;
须支持以Excel表格导出数据结果。
用户管理
须支持创建当前法院书记员账号,输入姓名、用户名、密码信息;
须支持对当前法院所有账号进行搜索、查看、删除、重置密码操作。
修改密码
须支持修改当前账户密码,输入确认新密码后退出重新登录。
2.调解技术服务
(1)调解技术服务要求
类目
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规模
配套硬件
硬件要求
为每间法庭配备如下设备:
1、 智能终端 3 台;
2、 微型计算机 1 台;
3、 MINI PTZ摄像机1 台;
4、 全向会议麦克风1 部;
5、 液晶广告机1台;
上述硬件负责部署安装及调试工作。
1年
支持1间法庭调解技术服务
多元解纷服务
案件管理
调解案件的全流程管理系统
远程音视频调解
调解员、当事人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与异地的当事人远程视频调解
现场调解音视频记录
现场面对面调解过程的音视频记录和保存
调解协议生成和确认
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并提供现场或者异地在线确认功能
在线电子签名
现场或者异地当事人通过设备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
内容服务
固定内容
固定宣传内容展示。调解政策、调解法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等内容的宣传和展示。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动态内容
与调解平台关联数据和内容的展示。法院在线特邀调解名册内容内容。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定制内容
法院制作的宣传内容(图片、视频)的展示。宣传内容由甲方制作并提供给乙方,乙方在内容审核通过后进行展示推送
接入服务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高质效平台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缝集成,并将案件信息、音视频信息同步上传数据至最高质效平台
互联网服务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在线调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培训服务
在线调解相关系统的使用培训
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使用指导。
1、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案件、调解员名册、调解员相关信息需要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步更新。”的服务功能(采购人保留合同签订前核查成交供应商所投服务功能及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不具备以上承诺的服务功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2、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设备技术支持要求(设备的归属权为供方所有)
供应商为每间法庭提供的设备应至少符合以下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参数
1
智能终端
3台
处理器:六核64位高性能处理器
内存:4GB
存储:16GB
触控屏:21.5寸多点触控超高清显示屏,多级亮度调节,钢化玻璃盖板
摄像头:高清摄像头,超宽广角,支持人脸分析
麦克风:支持语音识别,自动回声消除,智能降噪处理
扬声器:输出功率2W,双声道
操作系统:Andriod7.1.2
音频输入:6通道阵列麦克风,1*Line(3.5mm),2*Mic(3.5mm),2*凤凰端子接口
音频输出:系统扬声器,1*Line(3.5mm)
视频输入:1*VGA,1*HDMI
视频输出:1*HDMI
USB接口:1*USB3.0(Type-A),2*USB2.0(Type-A),2*USB2.0(Type-C)
网络接口:有线10/100 Base-T、1*RJ45
2
微型计算机
1台
CPU:双核、主频 3.0GHz;
内存:LPDDR4X / 3733 MHz ;
内置存储: 200GB SSD;
其他:集成显卡、集成声卡、网络交换机、音视频分配器;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64位。
3
MINI PTZ摄像机
1台
有效像素:200万
镜头焦距:2.8-12mm,4倍光学变倍
最低照度彩色:0.05Lux@(F2.0,AGC ON)
电子快门:1-1/10000秒
信噪比:>52dB
视频压缩格式:H.265/H.264/MJPEG
音频压缩格式:G.711alaw/ G.711ulaw/ G.722/ G.726/ MP2L2/AAC/PCM
音频输入:1个内置麦克风;音频峰值:2-2.4V[p-p];输入阻抗:1Kω±10%
网络接口:内置RJ45网口,支持10M/100M网络数据
电源电压:DC 12V和POE
电源功率:9W max(其中红外灯5.9W max)。
4
全向会议麦克风
1部
麦克风:覆盖面积:15-30㎡
频率响应:50-16KHz
指向性:全向
扬声器:频率响应:20-20KHz
音量:85dBA。
5
液晶广告机
1台
屏幕尺寸:32英寸;
CPU:四核、主频 1.5GHz;
内存:DDR 2GB ;
内置存储: EMMC 16GB;
解码分辨率:1080P;
支持视频格式:RM/RMVB、MKV、TS、FLV、AVI、VOB、MOV、WMV、MP4等;
支持音频格式:MP3,WMA等;
支持图片格式:BMP,JPEG,PNG等。

设备详细技术方案要求
要求提供在线调解室配套设备的详细技术方案(包括设备优势介绍、性能指标说明、实体图片展示、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3)在线调解室服务系统功能要求
多元解纷服务功能要求
1)案件管理
提供调解案件的全流程管理的功能。
2)远程音视频调解
提供支持调解员、当事人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与异地的当事人开展远程视频调解的功能
3)现场调解音视频记录
提供支持现场面对面调解过程的音视频记录和保存的功能。
4)调解协议在线生成和确认
提供自动生成调解协议、现场或者异地在线确认调解协议的功能。
5)在线电子签名
提供现场或者异地当事人通过设备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的功能。
内容服务功能要求
1)固定内容
调解政策、调解法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等内容的宣传和展示。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2)动态内容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关联数据和内容的展示。法院在线特邀调解名册内容。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3)定制内容
法院制作的宣传内容(图片、视频)的展示。宣传内容由甲方制作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进行展示推送。
接入服务功能要求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缝集成,并将案件信息、音视频信息同步上传数据至最高质效平台。
互联网服务功能要求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在线调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3.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对系统质量负责,施工完成时间须在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完成。
4.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
1)须提供1年的整体项目质保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2)须提供每年至少1次系统巡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须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供应商在接到电话、传真或EMAIL之后的1小时内应予以答复;
4)须提供质保期内免人工费、免上门服务费服务,软件免费升级。
5)须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项目培训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维护、安装等;主要培训对象为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地  址: 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联系方式: 024-85839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 18525015427
邮箱地址: 979044694@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合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22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1852501542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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