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红街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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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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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7-510796-04-01-850895】FGQB-0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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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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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道路的路基、路面、照明系统以及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道路全长约529米、宽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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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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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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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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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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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7-04 00:00至2024-07-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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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7-04 00:00至2024-07-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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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一年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招标或已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类似规模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申请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中选通知书,若招标代理合同中无法提现总投资额的需提供立项核准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2、拟任该项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有一个类似业绩,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与报名项目专业类别一致,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3、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前一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须为100分。4、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不得虚假、隐瞒。确定中选人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人或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若采取二次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比价结果据实支付,该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注:(1)请各比选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题目请备注:项目名+公司名)发送至:1414486578@qq.com邮箱。(2)申请文件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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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62111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