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EPC总承包部集中电源、应急灯具采购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EACE-2023-05-159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桃花坞社区EPC总承包项目所需集中电源、应急灯具灯具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6月9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模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若因国家税务政策的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随着税率变化而调整);含原材料采购费用、运输费、损耗、卸车费、包装费、安全费、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明示及隐含的所有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杨子江路。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资质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件。
(2)注册资金要求: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质量管理认证、职业健康认证、环境管理等有效证书、3C认证,并提供型检报告。
(4)质量保证: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
(6)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5、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质保书真实有效。
6、报价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按照要求的内容相应。
7、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在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结算材料款的60%,剩余30%在收到发票后90日之内付清,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2)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竣工且消防应急灯具验收结束后支付。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2)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无预付款。
9、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0、询价响应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模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若因国家税务政策的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随着税率变化而调整);含原材料采购费用、运输费、损耗、卸车费、包装费、安全费、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明示及隐含的所有费用。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质量标准
1. 总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 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按照甲方消防应急设计图纸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验收标准:以清点数量为准,甲方通过过磅复核重量,允许重量偏差1%,若超出1%,则以甲方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由买方验收物资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最终验收数量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失准方负责。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 质量保证
4.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4.2、材料要求:目视无明显缺陷,质量缺陷、包装缺陷及其他颜色等基本条件与验收标准一致,国家或行业标准允许偏差视为满足要求。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四、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投标物资品牌要求:中科知创、杭州台谊、久远智能或相当于以上品牌的;若投标标品牌超出以上推荐范围,须经过业主准入审核后方可使用。
3、其他事宜:
图纸领取:潘俊杰 15157855455
技术答疑:张武光 19996721161
4、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桃花坞社区EPC总承包项目的需求。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俊杰 15157855455 2023年5月22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LED灯
1999
个
2
LED灯
998
个
3
LED灯
116
个
4
LED灯
1094
个
5
LED灯
18
个
6
LED灯
607
个
7
LED灯
239
个
8
LED灯
502
个
9
照明配电控制箱
75
个
我公司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桃花坞社区EPC总承包项目所需集中电源、应急灯具灯具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6月9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安装方式 | 单位 | 暂估数量 | 需求时间 | 需求项目 | 需求地点 | 备注 |
1 | A型LED应急照明灯 | 3W 光通量≮480lm DC36V | 吸顶式 | 套 | 1999 | 2023年7月-2023年12月 | 金华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EPC总承包部 | 浙江金华兰溪市杨子江路 | |
2 | A型LED应急照明灯 | 6W 光通量≮800lm DC36V | 吸顶式 | 套 | 988 | ||||
5 | A型LED应急照明灯 | 6W 光通量≮800lm DC36V | 壁装式 | 套 | 116 | ||||
3 | LED单向疏散标志灯 | 1W DC36V | 壁挂式 | 套 | 1094 | ||||
4 | LED双向疏散标志灯 | 1W DC36V | 壁挂式 | 套 | 18 | ||||
6 | LED疏散出口标志灯 | 1W DC36V | 壁挂式 | 套 | 607 | ||||
7 | LED安全出口标志灯 | 3W DC36V | 壁挂式 | 套 | 239 | ||||
8 | LED楼层标志灯 | 1W DC36V | 壁挂式 | 套 | 502 | ||||
9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B1ALE-RF1、B1ALE-RF5、B1ALE4 | 悬挂式 | 台 | 3 | ||||
10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B1ALE-RF2、B1ALE-RF3、B1ALE-RF6 | 悬挂式 | 台 | 3 | ||||
11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B1ALE-RF4、B1ALE-RF7 | 悬挂式 | 台 | 2 | ||||
12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B1ALE7、B1ALE8、B1ALE9、B1ALE10、B1ALE11、B1ALE12、B1ALE13、B1ALE14 | 悬挂式 | 台 | 8 | ||||
13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2-B1ALE1、2-B1ALE2、3-B1ALE1、3-B1ALE2、10-B1ALE1、10-B1ALE2、11-B1ALE1、11-B1ALE2、12-B1ALE1、12-B1ALE2 | 悬挂式 | 台 | 10 | ||||
14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B1ALE1、1-B1ALE2、1-13ALE1、1-13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15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4-9ALE1、4-9ALE2、4-1ALE1、4-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16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5-B1ALE1、5-B1ALE2、5-11ALE1、5-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17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6-B1ALE1、6-B1ALE2、6-11ALE1、6-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18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7-B1ALE1、7-B1ALE2、7-11ALE1、7-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19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8-B1ALE1、8-B1ALE2、8-11ALE1、8-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20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9-9ALE1、9-9ALE12、9-1ALE1、9-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21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2-13ALE1、2-13ALE2 | 悬挂式 | 台 | 2 | ||||
22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3-13ALE1、3-13ALE2 | 悬挂式 | 台 | 2 | ||||
23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0-13ALE1、10-13ALE2 | 悬挂式 | 台 | 2 | ||||
24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1-13ALE1、11-13ALE2 | 悬挂式 | 台 | 2 | ||||
25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2-13ALE1、12-13ALE2 | 悬挂式 | 台 | 2 | ||||
26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3-B1ALE1、13-B1ALE2、13-11ALE1、13-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27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14-B1ALE1、14-B1ALE2、14-11ALE1、14-11ALE2 | 悬挂式 | 台 | 4 | ||||
28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成套设备 ) | ALE-KBS | 嵌入式 | 台 | 3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模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若因国家税务政策的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随着税率变化而调整);含原材料采购费用、运输费、损耗、卸车费、包装费、安全费、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明示及隐含的所有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杨子江路。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资质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件。
(2)注册资金要求: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质量管理认证、职业健康认证、环境管理等有效证书、3C认证,并提供型检报告。
(4)质量保证: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
(6)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5、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质保书真实有效。
6、报价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按照要求的内容相应。
7、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在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结算材料款的60%,剩余30%在收到发票后90日之内付清,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2)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竣工且消防应急灯具验收结束后支付。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2)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无预付款。
9、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0、询价响应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模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若因国家税务政策的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金随着税率变化而调整);含原材料采购费用、运输费、损耗、卸车费、包装费、安全费、保险、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明示及隐含的所有费用。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质量标准
1. 总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 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按照甲方消防应急设计图纸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验收标准:以清点数量为准,甲方通过过磅复核重量,允许重量偏差1%,若超出1%,则以甲方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由买方验收物资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最终验收数量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失准方负责。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 质量保证
4.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4.2、材料要求:目视无明显缺陷,质量缺陷、包装缺陷及其他颜色等基本条件与验收标准一致,国家或行业标准允许偏差视为满足要求。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四、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投标物资品牌要求:中科知创、杭州台谊、久远智能或相当于以上品牌的;若投标标品牌超出以上推荐范围,须经过业主准入审核后方可使用。
3、其他事宜:
图纸领取:潘俊杰 15157855455
技术答疑:张武光 19996721161
4、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桃花坞社区EPC总承包项目的需求。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俊杰 15157855455 2023年5月22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LED灯
1999
个
2
LED灯
998
个
3
LED灯
116
个
4
LED灯
1094
个
5
LED灯
18
个
6
LED灯
607
个
7
LED灯
239
个
8
LED灯
502
个
9
照明配电控制箱
7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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