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外文化外宣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C00508251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佳010-555691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外文化外宣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9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093687-XM001

项目名称:海外文化外宣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6.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6.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拟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魅力北京:穿越时空的长城和大运河”主题展览开幕式暨招待会。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9至2024-08-15,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 一 “操作指南”一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资格参加磋商。

5.证书驱动下载:

1)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8-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698882343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建保、刘雅萌、马建军

电 话:010-82582703-805/816

传 真:010-82582703-876

电子邮箱:hxjcz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802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2.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4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5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2.6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2.7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联系方式:罗佳,010-55569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联系方式:马建军,010-82582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军

电 话:  010-8258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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