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7个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整改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32023000027
预算金额98.8万元
招标公司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830-3707118
中标公司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16764490934
中标公司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4.2万元
中标联系人-1898270287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3000027
二、项目名称:7个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整改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泸州市江阳南路21号 | 988,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德润苑3栋8楼2号 | 74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白节镇高隆村、玉水村土地 整理整改项目;上马镇江田村、海蚌槽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新乐镇棋盘村、韩桥村、方水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渠坝镇九君村、联合村、立石村、天星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 | 01 包拟采购(白节镇高隆村、玉水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上马镇江田村、海蚌槽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新乐镇棋盘村、韩桥村、方水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渠坝镇九君村、联合村、立石村、天星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4个项目的设计服务 | 1)、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并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内容应涵盖但不仅限于规划设计所需要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反映规划设计的成果,内容齐全,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结论明确,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人编制本项目规划设计成果,需承担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负责工程规划设计的评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规划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采购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规划设计成果,确保本项目规划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的批复。 3)、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做好项目土地整理等规划设计编制,落实新增耕地来源,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投资预算,为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结算等提供依据。设计人员必须到达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踏勘及设计工作,禁止依靠测量资料在室内开展设计工作。 4)、所有成果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八套、纸质版八套,在保证审查、备案需要的份数外,另准备一套电子档和纸质版材料供业主方存档。 5)、阶段性成果及正式成果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共有。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达到竣工条件后10个工作日完成竣工资料编制。 | 1、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5号)文件的技术要求,对项目进行无人机航飞,排查核实新增耕地是否达到整改目标任务,采用内业数据分析、外业举证核实方式,逐项目逐地块全面查清新增耕地真实性,核减不实新增耕地,重新核算新增耕地面积、地类等;并立足新增耕地整改目标任务,结合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后期管护利用情况、新增耕地资源潜力,对项目区内的耕地图斑进行筛选、提取图斑,形成矢量数据反馈给乡镇,与乡镇共同对图斑进行摸底调查,征求民意意愿,踏勘现场、确定整理地块图斑。充分利用项目区已实施的各类基础配套工程措施,补充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变更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整改后,对项目区进行无人机实测,完成符合技术要求的竣工测绘和竣工资料的组卷、新增耕地举证及备案等工作。 2、排查整改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 。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反馈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定结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852 号) 。 (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 (四)《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38 号)。 (五)《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 号) 。 (六)《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地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680 号)。 (七)《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抓紧做好补充耕地问题排查整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2〕79号) 。 (八)《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 (九)《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十)《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十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 (十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2号)。 (十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5号)。 | 988,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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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设计服务 | 护国镇凤凰村、朝阳村、骑龙村、新屋基村、乾隆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大渡口镇共和村、双河村、金竹村、青龙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龙车镇阳坡村、古楼村、利合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 | 02 包拟采购(护国镇凤凰村、朝阳村、骑龙村、新屋基村、乾隆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大渡口镇共和村、双河村、金竹村、青龙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龙车镇阳坡村、古楼村、利合村土地整理整改项目)3个项目的设计服务 | 1)、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并应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内容应涵盖但不仅限于规划设计所需要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反映规划设计的成果,内容齐全,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结论明确,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人编制本项目规划设计成果,需承担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负责工程规划设计的评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规划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采购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规划设计成果,确保本项目规划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的批复。 3)、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做好项目土地整理等规划设计编制,落实新增耕地来源,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投资预算,为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结算等提供依据。设计人员必须到达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踏勘及设计工作,禁止依靠测量资料在室内开展设计工作。 4)、所有成果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八套、纸质版八套,在保证审查、备案需要的份数外,另准备一套电子档和纸质版材料供业主方存档。 5)、阶段性成果及正式成果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共有。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达到竣工条件后10个工作日完成竣工资料编制。 | 1、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5号)文件的技术要求,对项目进行无人机航飞,排查核实新增耕地是否达到整改目标任务,采用内业数据分析、外业举证核实方式,逐项目逐地块全面查清新增耕地真实性,核减不实新增耕地,重新核算新增耕地面积、地类等;并立足新增耕地整改目标任务,结合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后期管护利用情况、新增耕地资源潜力,对项目区内的耕地图斑进行筛选、提取图斑,形成矢量数据反馈给乡镇,与乡镇共同对图斑进行摸底调查,征求民意意愿,踏勘现场、确定整理地块图斑。充分利用项目区已实施的各类基础配套工程措施,补充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变更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整改后,对项目区进行无人机实测,完成符合技术要求的竣工测绘和竣工资料的组卷、新增耕地举证及备案等工作。 2、排查整改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 。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反馈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定结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852 号) 。 (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 (四)《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38 号)。 (五)《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 号) 。 (六)《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地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680 号)。 (七)《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抓紧做好补充耕地问题排查整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2〕79号) 。 (八)《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 (九)《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十)《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十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 (十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2号)。 (十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5号)。 | 74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颜小贤、胡万友、黄晟、韩莉(采购人代表)、胡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10%计取(不足6000元,按最低6000元计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00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01包中标单位: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6764490934;02包中标单位: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8270287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纳溪区规划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830-4282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福华大厦1504号
联系方式:0830-370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30-3707118
泸州鲲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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