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基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办事处蔡王村)
1.3建设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20984 平方米,建筑高度 27米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必须在云筑网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时间详云筑网公告)以投标人单位名义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财务部确认中标人已经按照规定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将结果反馈至经济管理部,经济管理部组织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中必须有明确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条款,违约条款。
3.4不能按照规定如期上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在支付给分包的第一次工程款中直接由项目在支付申请中明确扣除金额。
3.5 招标人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家田支行,账号:42001116297053000191,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转账备注栏需注明:电网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桥梁拆除及破桩头劳务投标或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
5.1招标范围为挡土墙;高架桥板、梁及桥面;桥柱及桥墩;灌注桩桩头等破除。
6、工期及进度
6.1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进度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必须满足现场施工的进度。
6.2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按甲方现场设计总平图桥梁拆除施工完毕交与甲方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催促,乙方仍然无法及时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且甲方最多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款,其余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
7、安全目标
创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不发生重大或特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满足国家规范及业主要求,满足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
9、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9.1 挡土墙及挡土墙内一切构件的拆除;
9.2 高架桥板、梁及桥面一切构件的拆除;
9.3 桥柱及桥墩所包含的一切构件拆除;
9.4 钻孔灌注桩所包含的一切构件拆除;
9.5 临时支架及安全网的搭、拆;
9.6 啄木鸟破碎后的混凝土渣、切割成段的桥柱、桥墩、桥板、桥梁等倒运至能够装车的地点(含场内转运、场内外吊装),破块大小为300mm*300mm;
9.6 降尘措施;
10、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0.1材料:工地照明大灯。
10.2设备:无。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依据2013年《湖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相关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报价均需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报价明细表的视为废标。本工程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甲供除外)、施工工具使用费、与其它相关需要分包方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保险费、税费等;架体机械刷油漆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引起抢工的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全部施工费用。并包含乙方的合理利润、管理费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各种标准应考虑的费用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引起风险费用。本工程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12.2本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
12.3本工程报价后均应明确注明报价所包含的内容,需要总承包人提供的配合等,未注明的视为全部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实际发生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12.4招标人保留调整劳务中标人承包范围的权利,劳务中标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3、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3.1本工程无预付款。
13.2结算: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乙方每月16日递交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含当月签证),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7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派专业预算员积极配合。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
13.3支付:本合同经甲方集采平台评审及合同签订完毕,且经验收合格。本工程无预付款。桥梁拆除及桩头破除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主体结构封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合同施工内容完工且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在1年内付清。以上付款,甲方财务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到合同内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
13.4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三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国家规定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的其它相关要求。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5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招标约定履行。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商务标
14.1.1投标报价表
1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4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4.1.5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复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14.1.6 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4.1.7承诺函
14.2技术标
14.2.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1)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2)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3)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4)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5)拟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如资料不齐取消其投标资格。
14.2.2主要管理人员履历及相关资格证书
14.3.3特殊工种操作证,须具备湖北省住建厅级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武汉市进行备案。(开标时验原件)
14.3.4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须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14.3.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4.3.6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4.3.7质量(包含但不限于:架体)及奖项保证措施。
14.3.8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4.3.9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5.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5.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与密封袋接缝处对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条上应注明密封日期。
15.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商务标3份,技术标3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加盖正副本印章,正副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正本所载内容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交,U盘一经上交概不退还。
15.4本工程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见附件六:投标文件评分标准,其中技术标权重为25%,商务标权重为70%,其他为5%。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6.1招标单位自行开标,对开标情况投标单位无权知悉,招标单位会在开标后,对其是否中标给予通知,但不做出任何解释。
16.2评标及定标
(1)定标原则:原则上合理低价中标,同时对要求支付工程款方式的承诺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诺和材料节约措施及奖惩办法亦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定标时间:开标后7日内确定中标人,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定标后招标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16.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视作废标处理。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7.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8.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