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钢制讲台
张
XL-JTPC900
祥泷牌、长沙
149
1480
220520
2
壁挂高清展台
套
FP800BG
玉宇、深圳
970
144530
3
无尘变轨式纯平面推拉黑板
YF152B
鑫一凡、湖南
2482
369818
4
教学交互平板(小学)
FF75EA
希沃、广州
97
15621
1515237
5
教学交互平板(中学)
台
FF86EA
52
19990
1039480
6
教学交互平板网络安全端
火绒终端安全管理系统v2.0
火绒、北京
445
66305
合计报价
3355890
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投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采购文件要求相关产品质保期超过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限的,可由供应商提供延期服务并提供服务承诺函或原厂授权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授权函。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货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1、权利瑕疵担保
6.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6.3.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