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校园超市出租项目
金额
21.3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0796
预算金额2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鹏飞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经理83143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校园超市出租项目
项目名称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校园超市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796
出租方名称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213500元/年 出租面积 180平方米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校园超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徐经理 / 联系电话:83143068 | 部门负责人:孙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12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出租方联系人 吕鹏飞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00119742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20491.9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昌平区昌平镇旧县村西(全程超越实验学校)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27709.35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宏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校区综合楼一层超市(权属证中第4幢) ,50平方米:118600.00元/年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校区校内超市(权属证中第 17 幢) ,130平方米:94900.00元/年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确认最终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完成标的清退工作,并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135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80 租赁期 3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年付,押金10万元。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校园超市。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最终承租方根据经营校园超市的需要,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必要的房屋装修(不得破坏原结构)及水、电、照明线路改造等,由最终承租方承担此项费用(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120万元以上,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120万元以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4.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均为A级,且能够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纳税信用等级证明》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意向承租方具有服务过2家以上北京地区学校的校园超市服务的经验且服务时长3年以上,以租赁协议或服务协议为准(协议须在有效期内且合同相对方为意向承租方自身)。 7.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1.本单位承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单位承诺将承担本项目运行期间与经营相关的费用,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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