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一级网工程设计的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29日 13: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一级网工程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3: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3727777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6-33110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女士 0416-3727777 |
项目概况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一级网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grsj20240527
项目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一级网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校区总计供热面积约21.5万平方米。本设计起点为自湘江街市政供暖主管道接引支线供暖管道,横穿校区进入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热力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7日内提供成果文件(具体期限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资格。(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要求(1)(2)证明资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全部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1.5%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311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0416-372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416-372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