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海明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远010-683954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石脑油、轻柴油综合利用项目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装置格栅安装及吸附剂装填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石脑油、轻柴油综合利用项目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装置格栅安装及吸附剂装填施工总承包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能源化工项目综合利用产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启动项目 DCC装置副产石脑油31.6万吨/年、轻柴油13.5万吨/年,芳烃含量分别为 86%(wt)、91%(wt),为充分提高副产品附加值,实现效益最大化,新建石脑油、轻柴油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20万吨/年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装置、轻烃裂解原料深度处理联合装置(25 万吨/年轻石脑油加氢精制、20万吨/年轻柴油加氢改质、25万吨/年烯烃原料精制)等单元装置及配套罐区。本项目为其中的20万吨/年重芳烃吸附分离单元装置的格栅安装及吸附剂装填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投产达标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服务。
2.3计划工期
暂定:计划 工 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5日;
计划中交日期:20240130日;
要求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相关施工准备工作,并于20231130日前完成施工准备、入场培训及相关入场手续办理、首批人员及机具到场。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吸附塔格栅安装;
(2)预吸附塔、吸附塔吸附剂及瓷球装填;
(3)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如脚手架、防护棚等)施工及后续拆除;
(4)项目施工期间的现场HSE管理、吸附剂等包装物的收集处理及设施维护;
(5)配合联合试运转及开车保镖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 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 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内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3.3.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如未完成2022财务年度的,可提供至2021财务年度)。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近5年至少有一台直径3000mm及以上吸附塔格栅及吸附剂装卸的施工业绩。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
3.5.4 投标人可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若信息不准确或未提供截图,以评审时网站查实结果为准。
3.6 建立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体系并有效运行。
3.7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项目经理须具备同类工程从业经历5年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3现场安全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
3.7.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同类业绩从业经历5年以上。
3.7.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需设置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如果发生人员变化,需办理人员变更手续。项目经理每月在项目现场不得少于20天,其他主要负责人(各专业经理、专业工程师等)每月在现场不得少于25天。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10 其他要求:
3.10.1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3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0.2 施工人员、机具及设备入场需要满足业主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89日15:00至2023814日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5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不锁定将无法提交投标保证金,锁定方法请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投标人手册查询。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杨海明
电 话:010-6839596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编:100037
联系人:张远
电话:010-68395423
电子邮件:zhang.yuan@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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