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食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及冷链物流综合建设项目(一期)保温工程答疑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津市市]湖南湘食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及冷链物流综合建设项目(一期)保温工程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食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湘食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及冷链物流综合建设项目(一期)保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按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截止时间已到,现对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归类汇总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补充内容10.1.1 类似工程业绩第4条,4.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第二项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因本项目在建筑板块属于冷门项目,类似项目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且私人企业较多,建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均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作为考核依据。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无须提供网页截图。业绩考核期限及其它指标不变。

问题2: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保温工程,因保温工程属于建筑类,且在建筑行业内属于小众行业,绝大部分项目保温工程都在建筑施工总承包标段内,保温也是进行专业分包。请建设单位及代理单位酌情考虑是否可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补充内容10.1.1-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类似工程业绩-第4条-4.类似工程业绩考核要求-第二条-考核依据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作为考核依据。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无须提供网页截图。业绩考核期限及其它指标不变。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湘食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8月24日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8/24 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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