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99.8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8102856285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代理联系人蔡工159001189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公告正文

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铜锣湖农场(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17:47 信息来源: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投审【2021】242号)、(陆发改投审【2021】18号)批复立项,招标人为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铜锣湖农场(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人: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陆丰市铜锣湖农场辖区内;

2.4、工程招标控制价:4899.83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建安费:4399.29万元、、基本预备费:383.86万元、一标段设计费:116.68万元;最终实际造价以陆丰市财政局审定为准);

2.5、工程规模道路沿主线绿化景观提升、道路排水系统提升6.4公里、道路白改黑及两侧景观提升 2.9 公里、铜锣湖镇区汽车零配件商贸街建筑立面提升、铜锣湖镇区立面改造、美食商业街、农批市场建筑设计、美食商业街、农批市场街景观配套(具体以施工为准)。

2.6、招标范围及要求:包括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投入使用 12 个月内的维修保养服务以及质量缺陷期保修等;

2.7、计划总工期为18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工期为 150 天;

2.8、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5、具备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7、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缴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B 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缴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9、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 技术职称资格、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缴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10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建安C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缴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1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 1 人)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缴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12 其他要求:以上各项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

3.13 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主要负责人(建造师)的相关信息均需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月 24 日 9时 00分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附件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发送至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的邮箱(454725904@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17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 12 月 17 日 9时 0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3楼(陆丰市碧桂园拱门旁)];

6.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方提供)、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递交投标文件的被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被委托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缴交的近三个月社保(含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查询途径及相关信息备查,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蔡工

电 话: 18102856285 电 话: 15900118973

附件:
【修编】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pdf
铜锣湖农场.zip
铜锣湖农场设计任务书.pdf
铜锣湖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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