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经济开发区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常州经济开发区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受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遥观段)民房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遥观段)民房
2、拆除工程地点:东方、遥观、塘桥村委
3、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总面积约为21766.3平方米,其中:
一标段:东方、遥观村委,民房24户,面积为9782.66平方米;
二标段:塘桥村委,民房28户,面积为11983.64平方米。
(注: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拆除工期:拆除实施工期为20天(房屋腾空后15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并在5天内完成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围护到位工作)。
5、拆除质量要求:信访率不高于3%,必须达到安全无事故,满足防尘管控相关要求。
6、建筑垃圾处理要求:拆房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按比例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10%。
二、 项目报名
1、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常州科教城创研港5号楼23楼(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07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列入2023年度常州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拆迁拆除机构准入名单;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一名安全员,并具备安全员(C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除法人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外,其它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④安全员C证;⑤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附件一);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二);⑧投标承诺书(附件三)。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报名成功的,当场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三、本项目公告信息在常州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9-8870068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0519-85353158-2323。
附件:招标公告(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民房) - 附件.doc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遥观段)民房
2、拆除工程地点:东方、遥观、塘桥村委
3、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总面积约为21766.3平方米,其中:
一标段:东方、遥观村委,民房24户,面积为9782.66平方米;
二标段:塘桥村委,民房28户,面积为11983.64平方米。
(注: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拆除工期:拆除实施工期为20天(房屋腾空后15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并在5天内完成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围护到位工作)。
5、拆除质量要求:信访率不高于3%,必须达到安全无事故,满足防尘管控相关要求。
6、建筑垃圾处理要求:拆房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按比例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10%。
二、 项目报名
1、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常州科教城创研港5号楼23楼(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07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列入2023年度常州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拆迁拆除机构准入名单;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一名安全员,并具备安全员(C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除法人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外,其它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④安全员C证;⑤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附件一);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二);⑧投标承诺书(附件三)。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报名成功的,当场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三、本项目公告信息在常州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9-8870068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0519-85353158-2323。
附件:招标公告(312国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民房)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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