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227.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7.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17:46:41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2】8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2】8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翠屏区象鼻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象鼻街道居民用户约4000户,对居民共有的燃气和供排水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包括燃气立管约8.1千米,庭院燃气管网约6.7千米,供水管网约2.5千米,排水管网约6千米,户内燃气安全装置等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2.3项目标段投资及资金来源:22272540元(其中设计费:325440元;建安工程费219471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4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供水、燃气等相关运营单位使用。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工程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2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注:含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项目交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任意两项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2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注:含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业绩查询证明截图中的任意两项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12 00:00 至 2023-09-1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0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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