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攸发改核[2022]3 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攸县交通运输局 以攸交发[2022]133号文进行批复,由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攸发改招【2022】30号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攸县交通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无国省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攸县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皇图岭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位于攸县皇图岭镇境内,属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的配套公路。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县道X105和X001交叉口处,终点位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施工营地,路线总长15.785km,其中改扩建段里程长约13.3公里,新建段里程长约2.545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时须满足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为19973.2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174.1587万元。 现对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1个月(635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3个月(9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个月(5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录1要求的最低资质、附录3要求的最低业绩及附录2、4、5、6约定的其他相关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名录或管理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信用等级的设计、施工企业投标;不接受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设计企业投标;不接受连续三年(最近三年)评级为C级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400-6682666),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zzzyjy.cn/015/015005/secondPage.html)。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5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9时00分。 5.3 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第二信封的解密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的通知开始后30分钟)。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4.2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1-24231075
招标代理: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07 联 系 人:沈先生 黄先生 刘先生 电 话:15973113467 18607370167 13973168138 传 真:0731-85456777
监管部门:攸县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5楼 联系电话:0731-24250158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位于攸县皇图岭镇境内,属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的配套公路。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县道X105和X001交叉口处,终点位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施工营地,路线总长15.785km,其中,改扩建段里程长约13.3公里,新建段里程长约2.545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时须满足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为19973.2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174.1587万元。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为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1个月(635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3个月(9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个月(545日历天)。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五、本项目概况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获批的初步设计为准。
[1]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3]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