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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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97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先生159731134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2-09-29 12:49:20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攸发改核[2022]3 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攸县交通运输局 攸交发[2022]133号文进行批复,由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攸发改招【2022】30号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攸县交通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无国省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攸县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皇图岭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位于攸县皇图岭镇境内,属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的配套公路。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县道X105和X001交叉口处,终点位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施工营地,路线总长15.785km,其中改扩建段里程长约13.3公里,新建段里程长约2.545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时须满足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为19973.2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174.1587万元。

现对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1

K0+000~K13+300

13.3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K13+300~K15+844.547

2.545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1个月(635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3个月(9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个月(5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录1要求的最低资质、附录3要求的最低业绩及附录2、4、5、6约定的其他相关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名录或管理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信用等级的设计、施工企业投标;不接受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设计企业投标;不接受连续三年(最近三年)评级为C级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400-6682666),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zzzyjy.cn/015/015005/secondPage.html)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5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9时00分。

5.3 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第二信封的解密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的通知开始后30分钟)。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4.2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1-24231075

招标代理: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07

联 系 人:沈先生 黄先生 刘先生

电 话:15973113467 18607370167 13973168138

传 真:0731-85456777

监管部门:攸县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5楼

联系电话:0731-24250158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要求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要求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2亿人民币及以上。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21年经审计营业额3亿人民币及以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业绩要求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1、近 5 年内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和设计业绩:在1个合同中完成过全长22公里及以上公路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2、近 5 年内,在1个合同中完成过1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对外交通专用公路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注:①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是指进场公路(道路)或上下库连接公路(道路);② 第1项勘察设计资格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网页截图不能反映项目完整信息的,尚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补充;③ 第2项资格业绩需提供抽水蓄能电站可研阶段或招标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对应阶段的行业审查意见的原件扫描件;④ 资格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日期或行业审查意见载明的日期为准。

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在1个合同中完成2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内容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

注: 施工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网页截图不能反映项目完整信息的,尚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补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15日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内曾担任过新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职务。

\

施工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曾担任过新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施工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15日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没有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未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项目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99

信用评价:1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2目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1]×(1-下浮系数)

C1=0.6 C2=0.4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2]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评标价

评标价(99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3)下浮系数从1%、1.5%、2%、2.5%、3%五个数值中在第二信封开标时随机抽取。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 =1, E2 =0.5

其他因素

信用评价:1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

0

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仅对AA降档计算,其他等级不变),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信用等级延续情形时,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款后增加:

第二信封开标前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的下浮系数。

* 3.5.2 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 目规定计算。

评标办法中标记有“*”的条款为否决投标的条款,未标明“*”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位于攸县皇图岭镇境内,属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的配套公路。拟建公路起点位于县道X105和X001交叉口处,终点位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施工营地,路线总长15.785km,其中,改扩建段里程长约13.3公里,新建段里程长约2.545公里。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时须满足水电工程对外交通IV级专用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为19973.2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174.1587万元。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为攸县皇图岭镇港口至山关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1

K0+000~K13+300

13.3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K13+300~K15+844.547

2.545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1个月(635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3个月(9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个月(545日历天)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五、本项目概况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获批的初步设计为准。



[1]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3]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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