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标牌采购询价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675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鑫圣17609242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67546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标志标牌采购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1.1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经获得建设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标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形式。
1.2该批安全标志标牌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主线的建设。
    1.3此公告一经发布,将启动询价工作,欢迎收到邀请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并时刻关注本次线上的询价采购流程!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红台停车区以东约0.7km处,起点桩号:YK3227+7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北向西南布设,经原沙尔湖服务区后,至兰新铁路前2.6km处,终点桩号:YK3254+900,路线长度27.200km。本合同段设计速度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
3.询价内容及结算
3.1询价招标编号:FA00000167546
3.2 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使用部位
数量
进场时间
施工地点
备注
安全标志标牌
120*200*250

主线
85
2024.12
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沙尔湖服务区哈吐8标
国标II类反光膜+铝板+折叠架
安全标志标牌
240*120*300

7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双腿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00*150*250

9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双腿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80*120*30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80*120

75
2024.12
国标II类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150*100*300

10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双腿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20*180*25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双腿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50*200*250

11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T型架
安全标志标牌
60*80

8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2.5*2.5方钢
安全标志标牌
60*80*25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铝板+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φ60*250

10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铝板+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80*50*20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铝板双面+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20*180*200

7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折叠架
安全标志标牌
150*100

9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80*120

9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60*80*150

8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2.5*2.5方钢T型架
安全标志标牌
40*60*100

12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2.5*2.5方钢T型
安全标志标牌
60*100*30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T型架
安全标志标牌
φ60

115
2024.12
国标II类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φ80

95
2024.12
国标II类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φ100

85
2024.12
国标II类反光膜
安全标志标牌
150*120*300

9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00*150*30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00*200*250

85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4*4方钢+76立柱
安全标志标牌
100*150

100
2024.12
广告级反光膜+铁皮+3*3方钢
合计
 
 
 
2255
 
 
 

 
说明:上表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确认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3.3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甲乙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和结算单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据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 70%,60天内支付27%,质量保证金3%,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4.技术指标: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经营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5.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甲方或业主的技术指标。
5.4履约信用要求: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询价文件获取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为:http://ec.ccccltd.cn/PMS/,没有注册的供应商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4年12月7日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2时00分。   
(3)报价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2时00分。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4年12月13日。
    7.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2时00分之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沙尔湖服务区哈吐8标
联 系 人:黄鑫圣
电话:17609242163
电子邮件:2063095798@qq.com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警告标志牌
85

2
警告标志牌
70

3
警告标志牌
90

4
警告标志牌
85

5
警告标志牌
75

6
警告标志牌
100

7
警告标志牌
85

8
警告标志牌
115

9
警告标志牌
80

10
警告标志牌
85

11
警告标志牌
100

12
警告标志牌
85

13
警告标志牌
75

14
警告标志牌
90

15
警告标志牌
95

16
警告标志牌
80

17
警告标志牌
120

18
警告标志牌
85

19
警告标志牌
115

20
警告标志牌
95

21
警告标志牌
85

22
警告标志牌
90

23
警告标志牌
85

24
警告标志牌
85

25
警告标志牌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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