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枢纽南片区发展策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将宁波枢纽南片区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区典范,塑造核心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宁波西枢纽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方案征集单位,现举办“宁波枢纽南片区发展策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活动,公开邀请国内、外富有创新精神和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在此发布征集公告。
一、项目背景和征集目的
宁波位于我国东海之滨,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宁波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宁波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202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452.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三次产业比例为2.3:45.8:51.9。
宁波枢纽是市委、市政府着眼服务“国之大者”、扛起历史使命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宁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唱好杭甬“双城记”、锻造硬核力量、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先手棋,是助力“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的世纪工程,对推动市域空间重构、功能重整、品质重塑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规划2035年宁波枢纽年实现铁路旅客到发量4800万人次、航空旅客吞吐量4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枢纽片区有效承担宁波城市会客厅功能;2050年,年实现铁路旅客到发量1.5亿人次、航空旅客吞吐量70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300万吨,枢纽片区全面建成创新引领、幸福和谐、绿色低碳、人文活力的滨海都市新城区。
宁波枢纽南片区为宁波枢纽综合交通中心的站前区域,也是奉化江、鄞江、剡江三江交汇的滨江区域,是宁波枢纽发展建设的先行启动区。把握宁波枢纽带来的区域发展机遇,宁波枢纽南片区汇集国际会展、企业总部、商务商业、时尚消费、文化休闲等功能,建设国际创新的首站服务区。通过注重站城融合、开放包容、以人为本、智慧共享,传递宁波第一印象的国际城市会客厅的特点,打造并引领宁波城市建设3.0时代样本工程。
为实现战略目标、培育和发展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塑造枢纽门户新形象、提升未来城市新品质,现就宁波枢纽南片区向全球公开征集有国际化视野、前瞻性思维、创新性的发展策划和城市设计,指导片区高质量建设。
二、征集内容和设计范围
1.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重点为片区发展策划,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核心区总体城市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区域总体发展定位和产业策划、总体设计与规划管控、核心功能产业与业态细化、重点区域空间与建筑形态塑造、提供城市交通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城市街巷与开放空间设计方案等内容。城市设计成果要求适配片区整体开发模式,主要用于控规实施与细化分解,要求明确城市设计导则等精细化城市规划管控方案,并为重要的城市地标、景群提供建筑概念意向方案。
2.规划范围:东至机场路、东江,南至方桥高压走廊,西至前虞村、孙王村、王家桥村、沙港村村界、潘沙路,北至规划通港大道,用地面积约39.9平方公里。
3.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东至车何渡村、胡家渡村界,南至奉化江,西至规划会展大道、甬金高速,北至规划通港大道,用地面积约12.7平方公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2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次国际方案征集不设资质要求,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国内外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可以单独参加,或组成联合体。本次征集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报名。
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优先考虑配置包含具有产业策划、招商和运营、规划、建筑设计经验的综合型机构;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境外知名大都市或境内直辖市或省会(含副省级)城市类似项目的产业策划相关经验;
(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报名阶段不设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门槛要求。
(2)负责本次国际方案征集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重要节点的汇报等工作,如在本次征集过程中发现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名单不符,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本次国际征集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4. 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
四、征集方式和征集程序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
1.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N进15)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征集公告第五条“征集日程”执行。
(2)由方案征集单位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各评委专家得分汇总后的平均分高低顺序,以不排序方式推荐不超过15家申请人作为入围申请人(同时选出两家有排序的备选申请人,如有入围申请人退出参征,则由备选申请人依序替补)。
(3)代理单位向入围申请人发送正式的征集文件。入围申请人(即“参征人”)需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和参征保证金(如有)。
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及优选方案确定(15进8)
(1)参征人提交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参征设计成果。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经评审以不排序方式推荐8家优选方案参征人。
3. 第三阶段:方案深化及候选方案确定(8进3)
(1)8家优选方案参征人根据专家意见优化并深化方案,并提交深化方案。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经评审以不排序方式推荐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
4. 第四阶段:方案优化及中选方案确定(3进1)
(1)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完成方案优化。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3家候选方案的优化方案进行评审,并提供评审意见。
(3)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提交最终成果。
(4)方案征集单位按程序确定中选方案参征人,中选方案参征人根据方案征集单位意见与建议,继续完成方案深化。
资格预审入围申请人数量和各阶段参征人数量可根据报名申请人数量和各阶段参征人提交成果质量变化。
五、征集日程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方案征集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六、方案征集费用
经专家评审,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各参征人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1. 中选方案参征人:获得设计补偿费和深化费人民币950万元(含税);
2. 第二名和第三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3. 第四名至第八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80万元(含税);
4. 第九名至第十五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
若经专家评审,参征设计成果未达到本次设计成果深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将按征集文件有关规定扣减设计补偿费。
各参征人需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系统使用费。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和报名方式
1. 有意参与报名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于2024年5月6日9:00 至2024年5月14日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2. 有意参与报名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请同时按照本条要求,于方案征集代理单位处提交相应报名资料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领取形式:采用现场领取和电子领取方式。
① 现场领取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
② 电子领取方式:报名单位将本款第(3)项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① 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报名表(本项目征集公告中下载的“资格预审报名表”)。
② 境内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提供拟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名称和资质(格式自拟)。
④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注:Ⅰ.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代理单位,否则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Ⅱ.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的或未在方案征集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领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征集公告第五条“征集日程”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
(1)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
(2)邮寄送达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戈工(电话:15258291252);采用邮寄方式的须送达以上指定地点,并以方案征集单位或代理单位签收时间视为送达时间,方案征集单位或代理单位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毁负责。邮件寄出后,请将邮件单号通知收件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案征集(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jttz.com/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odo.com/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多维城市微信公众平台
十、联系方式
方案征集单位:宁波西枢纽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900号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1920室
联系人:戈莹、忻秉明、董成浩、戴太敏、吕舜远
手机:15258291252、13738431077
电子邮箱: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一、项目背景和征集目的
宁波位于我国东海之滨,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宁波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宁波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202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452.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三次产业比例为2.3:45.8:51.9。
宁波枢纽是市委、市政府着眼服务“国之大者”、扛起历史使命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宁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唱好杭甬“双城记”、锻造硬核力量、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先手棋,是助力“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的世纪工程,对推动市域空间重构、功能重整、品质重塑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规划2035年宁波枢纽年实现铁路旅客到发量4800万人次、航空旅客吞吐量4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枢纽片区有效承担宁波城市会客厅功能;2050年,年实现铁路旅客到发量1.5亿人次、航空旅客吞吐量70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300万吨,枢纽片区全面建成创新引领、幸福和谐、绿色低碳、人文活力的滨海都市新城区。
宁波枢纽南片区为宁波枢纽综合交通中心的站前区域,也是奉化江、鄞江、剡江三江交汇的滨江区域,是宁波枢纽发展建设的先行启动区。把握宁波枢纽带来的区域发展机遇,宁波枢纽南片区汇集国际会展、企业总部、商务商业、时尚消费、文化休闲等功能,建设国际创新的首站服务区。通过注重站城融合、开放包容、以人为本、智慧共享,传递宁波第一印象的国际城市会客厅的特点,打造并引领宁波城市建设3.0时代样本工程。
为实现战略目标、培育和发展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塑造枢纽门户新形象、提升未来城市新品质,现就宁波枢纽南片区向全球公开征集有国际化视野、前瞻性思维、创新性的发展策划和城市设计,指导片区高质量建设。
二、征集内容和设计范围
1.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重点为片区发展策划,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核心区总体城市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区域总体发展定位和产业策划、总体设计与规划管控、核心功能产业与业态细化、重点区域空间与建筑形态塑造、提供城市交通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城市街巷与开放空间设计方案等内容。城市设计成果要求适配片区整体开发模式,主要用于控规实施与细化分解,要求明确城市设计导则等精细化城市规划管控方案,并为重要的城市地标、景群提供建筑概念意向方案。
2.规划范围:东至机场路、东江,南至方桥高压走廊,西至前虞村、孙王村、王家桥村、沙港村村界、潘沙路,北至规划通港大道,用地面积约39.9平方公里。
3.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东至车何渡村、胡家渡村界,南至奉化江,西至规划会展大道、甬金高速,北至规划通港大道,用地面积约12.7平方公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2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次国际方案征集不设资质要求,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国内外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可以单独参加,或组成联合体。本次征集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报名。
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优先考虑配置包含具有产业策划、招商和运营、规划、建筑设计经验的综合型机构;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境外知名大都市或境内直辖市或省会(含副省级)城市类似项目的产业策划相关经验;
(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报名阶段不设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门槛要求。
(2)负责本次国际方案征集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重要节点的汇报等工作,如在本次征集过程中发现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名单不符,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本次国际征集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4. 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
四、征集方式和征集程序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
1.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N进15)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征集公告第五条“征集日程”执行。
(2)由方案征集单位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各评委专家得分汇总后的平均分高低顺序,以不排序方式推荐不超过15家申请人作为入围申请人(同时选出两家有排序的备选申请人,如有入围申请人退出参征,则由备选申请人依序替补)。
(3)代理单位向入围申请人发送正式的征集文件。入围申请人(即“参征人”)需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和参征保证金(如有)。
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及优选方案确定(15进8)
(1)参征人提交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参征设计成果。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经评审以不排序方式推荐8家优选方案参征人。
3. 第三阶段:方案深化及候选方案确定(8进3)
(1)8家优选方案参征人根据专家意见优化并深化方案,并提交深化方案。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经评审以不排序方式推荐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
4. 第四阶段:方案优化及中选方案确定(3进1)
(1)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完成方案优化。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3家候选方案的优化方案进行评审,并提供评审意见。
(3)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提交最终成果。
(4)方案征集单位按程序确定中选方案参征人,中选方案参征人根据方案征集单位意见与建议,继续完成方案深化。
资格预审入围申请人数量和各阶段参征人数量可根据报名申请人数量和各阶段参征人提交成果质量变化。
五、征集日程
阶段 | 时间安排 | 相关事项 |
第一阶段 | 4月30日 | 发布征集公告 |
5月14日 | 资格预审报名截止 | |
5月17日上午9:00 | 书面和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同时召开资格预审评审会 | |
5月18日 | 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 |
第二阶段 | 5月20日 | 正式发送征集文件给入围申请人 |
5月下旬 | 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 | |
7月4日 | 参征人递交参征设计成果 | |
7月5日 | 方案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推荐8家优选方案参征人 | |
第三阶段 | 8月下旬 | 优选方案参征人提交深化方案 |
8月底 | 方案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推荐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 | |
第四阶段 | 9月中旬 | 候选方案参征人提交优化设计方案 |
9月中旬 | 方案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点评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的优化方案 | |
9月底 | 3家候选方案参征人提交最终成果,确定中选方案参征人,并公示中选结果 |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方案征集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六、方案征集费用
经专家评审,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各参征人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1. 中选方案参征人:获得设计补偿费和深化费人民币950万元(含税);
2. 第二名和第三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3. 第四名至第八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80万元(含税);
4. 第九名至第十五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
若经专家评审,参征设计成果未达到本次设计成果深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将按征集文件有关规定扣减设计补偿费。
各参征人需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系统使用费。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和报名方式
1. 有意参与报名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于2024年5月6日9:00 至2024年5月14日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2. 有意参与报名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请同时按照本条要求,于方案征集代理单位处提交相应报名资料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领取形式:采用现场领取和电子领取方式。
① 现场领取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
② 电子领取方式:报名单位将本款第(3)项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① 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报名表(本项目征集公告中下载的“资格预审报名表”)。
② 境内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提供拟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名称和资质(格式自拟)。
④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注:Ⅰ.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代理单位,否则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Ⅱ.未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的或未在方案征集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领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征集公告第五条“征集日程”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
(1)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8室)
(2)邮寄送达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戈工(电话:15258291252);采用邮寄方式的须送达以上指定地点,并以方案征集单位或代理单位签收时间视为送达时间,方案征集单位或代理单位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毁负责。邮件寄出后,请将邮件单号通知收件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案征集(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jttz.com/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odo.com/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多维城市微信公众平台
十、联系方式
方案征集单位:宁波西枢纽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900号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1920室
联系人:戈莹、忻秉明、董成浩、戴太敏、吕舜远
手机:15258291252、13738431077
电子邮箱: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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