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r-2023-0417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识智139441281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志强189436765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宄项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R-2023-04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调研长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和一般城市道路现状,基于自然驾驶、雷达检测和驾
驶模拟方法,探究典型路段驾驶行为特征,从而分析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的
合理性与可行性,制定实施方案并量化评估,并基于研究成果形成相关设计指引。(其他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
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规划或道路桥梁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
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截图时间在招标公告期内)。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整个过程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
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以邮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
(4169881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
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售价 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
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
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
林)有限公司(邮箱 416988196@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13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R-2023-0417;
2.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研究项目;
3.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4.招标范围调研长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和一般城市道路现状,基于自然驾驶、雷达检测和
驾驶模拟方法,探究典型路段驾驶行为特征,从而分析长春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调整及优化
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制定实施方案并量化评估,并基于研究成果形成相关设计指引。(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成果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规划或道路桥梁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
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截图时间在招标公告期内)。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整个过程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
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邮箱:416988196@qq.com)。
3.方式: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 PDF 格式(文件命名格
式为公司名称),以邮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
(4169881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埋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
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
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售价: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
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昆山路 855号
联系人:王识智
联系电话:139441281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蜜蜂公寓B座4楼414室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方式:189436765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昆山路855号
联系人:王识智
电 话:139441281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润工程建设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中街南湖学府公寓B座4楼414
联系人: 赵志强
电 话: 18943676535
电子邮件: 4169884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灸艰纵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