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室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及手术室内镜清洗工作站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1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芷财采计202410057
采购人(全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康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消毒供应室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及手术室内镜清洗工作站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消毒供应室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及手术室内镜清洗工作站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410057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消毒供应室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及手术室内镜清洗工作站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393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玖万叁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怀化市康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消毒供应室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及手术室内镜清洗工作站 | 否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 | 批 | 393000.00元 | 393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牵动后起30个日历日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验收。
四、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70%货款,验收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额20%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10%货款余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户 名:怀化市康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金怀支行
账 号:1914010409200062679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1月29 日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乙 方:怀化市康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湘辉 法定代表人:朗青耘
委托代理人:尹先平、张舜华 委托代理人:钟章凤
电 话: 电 话: 13973098163
传 真:/ 传 真:/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地 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舞阳大道与环城西路西侧(金口岸物流城5#、6#、7#、8#)305-8-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金怀支行
帐 号:191401040920006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