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1985802588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675706826
中标公司浙江美城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徐丽婷
公告正文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172期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于2023年09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现予公布:
中标候选人:浙江美城建设有限公司;
预期中标价:7187629元(含暂列金额380000元);
总分:99.67分;
项目负责人:徐丽婷;
注册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1888;
工期:90日历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1日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芳村镇 地 址:常山县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电 话:19858025886 电 话:13675706826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在收到答复后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0-5663080
地 址:常山县紫港路2号
第172期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芳村-新昌县域风貌区(芳村片区)建设工程--芳村集镇环境提升项目于2023年09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现予公布:
中标候选人:浙江美城建设有限公司;
预期中标价:7187629元(含暂列金额380000元);
总分:99.67分;
项目负责人:徐丽婷;
注册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1888;
工期:90日历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1日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芳村镇 地 址:常山县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电 话:19858025886 电 话:13675706826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在收到答复后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0-5663080
地 址:常山县紫港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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