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842402263
招标代理机构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阳188414837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2024年08月17日 13: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市群团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7日 13:3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阳
项目联系电话18841483760
采购单位本溪市群团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地工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2402263
代理机构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51983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15 至 2024-08-21
撰写单位: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姜炎圻
  
(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500-028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青少年宫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
采购公告内 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的地点由“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更正为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开标室”;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内 16.1响应文件份数中“3、供应商应确保U盘或邮件加密文件存储中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做出相关承诺(须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 更正为 “3、供应商应确保U盘存储中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做出相关承诺(须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
供应商须知内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19500元”更改为“支付标准:15000元”;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内格式9 “备份文件(加密邮件形式)__份” 更改为 “备份文件(U盘形式)__份”;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价时“单价(元)”项需填报响应总价金额。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7日 12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群团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地工路13号
联系方式: 13842402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
联系方式: 024-23519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阳
电  话: 1884148376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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